樓主別太失望.
根據統計在台灣出意外被救的機率是0.04%.
而且對傷者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動他尤其是脖子.(在安全的情況下)
因為半身不遂的傷患也有不少是搬運造成的.
還有加上傷者經過你的急救還是蒙主寵招(家屬會怎麼說?).
誰會想救人?
突然有一個疑問.
記得一個違規過馬路的行人
被a車擦撞跌倒.
b車撞暈.(數台車)
c車碾斃.
誰錯?
該怎麼區分責任?
是因?還是果?
(新聞就是這點討厭.)
在"呆灣"報案系統很笨.
用手機求助很麻煩.
除了"台灣"不用說以外.
其他就要一字一句都說明白.
當然自己也要對路名有概念才能幫.
最要命的是接電話的人可不保證搞的懂所在位置.
又叫錯救護車(比較遠的).
如果是有線電話就很方便了.
遇到狀況請求附近人家打電話是比較有效率的.
救護車也是最快到的.(警察也是)
希望對大家有用.
我去年在路口等過馬路 看到車子撞倒機車 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叫救護車
叫完後我就走了
一小時候 警察就來電
據機車騎士家屬說你可能是造事者 為啥私自離開之類的
啪啦啪啦解釋一堆警方當然不信 叫我要到警局去寫筆錄
不去就會把我當罪犯
接著就是去警局折騰五個小時直到那位機車騎士能夠出來指認說不是我
在他出來指認之前 家屬不斷的痛罵 還有人想打我出氣
更氣的是警察還在旁助興
然後只說一句沒事了 就叫我回家 連句道歉都沒有
第二天去上班 公司的人還以為我撞死人了 指指點點 解釋半天
台灣會搞成這樣能說啥
現在看到出事的四大原則
1.絕不靠近
2.絕不親自動手
3.真的避無可避 非緊要關頭絕對不要打電話
4.絕不留下任何資料
不然只是自找麻煩
生活.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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