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高中時期
我一個好朋友當時新買的車
借給他同班同學
回來後跟他說:『我摔車了,不過車沒怎麼樣!』
屁啦
新車搞到側邊全部都是傷
我朋友也是古意人
不想跟他計較太多
就只換了幾項狀況比較糟糕的
對方還機機歪歪的
分期付款又再三延遲
最後錢是都收回來了
但我朋友感覺超差
那陣子常在抱怨這件事
對方也不知道在不爽什麼的
所以後來只要有人跟我借車
我都會說:『不好意思,我車不借人的!』
但如果交情夠好
時間也允許
看他要去哪裡
就會載出去
若借車給無照者駕駛肇事,
車主未盡保護之義務,故推定其為過失加害,亦須負賠償損害之責任。
所以不能隨便借車給別人。
●未滿十八歲而無照駕駛,他除了被處以罰鍰,當場禁止駕駛,
同時車輛牌照將會被扣留,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將要陪同一起接受道安講習
●朋友有駕照但被吊扣,如果把車借給他開,
這種行為同樣屬於「允許無照駕車」,
除朋友將被吊銷駕照外、自己也將被吊扣駕照。
汽車駕駛人無照駕駛肇事使人受傷或死亡,
依法應負刑事責任、並加重二分之一的刑責。
法律責任
車禍的第一當事人,可能同時必須負下列三種法律責任。警察居於職責,
依法亦應主動追究肇事者違規與刑事責任;至於民事賠償責任的追究,則由被
害人自己決定。
1.違規責任(即行政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
罰鍰(例如無照駕駛罰新台幣6000-12000元,闖紅燈罰
1800-3600元)。
記點(例如闖紅燈記二點,半年內記六點扣照一月,一年內扣照二次,
再違規,則吊銷駕照)。
講習(某些違規除罰鍰與記點外,還要參加講習)。
吊扣、吊銷執照(例如肇事逃逸、撞傷執勤的警察等)。
2.刑事責任(如果有人受傷或死亡):
依刑法第二七六條,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二千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依刑法第二八四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
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業務過失傷害,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業務過失重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拘役‧‧‧。
未滿18歲者,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庭審理,刑責相同。
3.民事責任
依民法二一三~二一八條規定,應填補其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若雙方
與有過失,即依責任的比例分攤。
依民法一八七條,未成年(二十歲以下)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賠償親子
關係在法律上是不能脫離、不能拋棄的,所以不要隨便生小孩,若生了
,則必須負一輩子的責任。
依民法一八四條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者,推定其有過失。因此
,若借車給無照者駕駛肇事,車主未盡保護之義務,故推定其為過失加
害,亦須負賠償損害之責任。所以不能隨便借車給別人。
依民法一八五條第二項,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依民法一八八條,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僱用人對於侵
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免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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