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台灣低階公職人員的原罪。下面的公僕被駡,上面的有挺嗎?萬一執勤出事受傷,有人用心關懷過嗎?高官只會躲在背後看社會觀感再說些無意義的話。話說女孩母親說自己女兒是美麗又聰明,如今走了。妳頭腦有清楚嗎?老師有教嗎:勿自欺欺人和勿以惡小而為之嘛!
本案支持警察支持員警合法臨檢...支持員警合法臨檢支持員警合法臨檢...支持員警合法臨檢支持員警合法臨檢...支持員警合法臨檢明確看違法事情,追緝嫌犯是正常的啊如果這次的案件警方的行為被大眾認為是執法過當那是不是以後宵小只要失風落跑,警察都不能追呢??我認為甚至有新聞報導的方向還同情小孩的媽媽,這種報導根本是假好心,只想做好人,小孩重傷的確每個父母都會傷心,可是這是小孩違法在先,是他自己下的錯誤決定,這怎麼怪別人呢??警方也延路以擴音器勸導了,最後孩自己撞車還想怪別人。
此風不可長!!錯就是錯,怎麼可以怪警察?無照駕駛<<<錯!沒戴安全帽<<<錯!不聽從警察只是靠邊停車<<<錯!父母怪警察執法過當<<<錯!申請國賠<<<大錯!隨便想想就一連五個錯,還有臉申請國賠用大家納稅人的錢去賠償一個本來就是錯誤的事情?這哪有什饃公理正義可言?絕對要議處法官,支持警察到底的!!我在大陸多年,大陸法律就是規定警察不能追人,這造成什饃現象?有搶劫了警察不能追,因為警察怕歹徒摔死了他們要付責任,所以寧願事後慢慢掉看監視錄影器,歹徒跑到監控範圍外後就跟你說,沒辦法了...難道大家希望台灣變成這樣的國家嗎?我不希望這件事情上我絕對支持警察!並且支持警察力爭到底!再上訴!並對向該父母道歉的警察局長表示輕蔑以及鄙視,不是什饃事情發生了就是道歉的,公理是非、道德正義應該是警務人員的執法標準,而不是為了息事寧人,有事馬上道歉的態度來為之。支持警察合理執法!支持警察認真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