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其實標準停車位對於台灣來說是有點浪費的設置 一個車位的設計不只是把車停下去,還要包含人要上車的空間機車標準車位大小就是一個人站在車旁邊準備上車所需的距離。台灣機車被奴役太久了,完全忘記自己的車殼不應該被旁邊的車刮到嗎?
Woody58 wrote:.....一車一格絕對沒問題,只要每個人都要臉,都守規矩就辦得到。 不要說迫不得以,那是自私的人合理化自己行為替自己找的藉口。 我贊成您的看法喔,一車一格很好。但這在台北市區...難囉,每次都看到停得相當緊密,甚至間隔距離都沒了,連移出來都很困難。(中山南路)
在一些前提上用側駐沒毛病1.停車格寬大2.側柱斜度沒有太大3.稍微停在右側一點預留左側空間如果比較擁擠就應該用中駐曾經我的車停在最左邊最後一格用側柱取車時發現被立中駐那真的是有病中駐強迫症然後如果別人已經一車一格無論車格多大都不應該移別人的車
twsnake2010 wrote:每次都常看到一堆停車...(恕刪) 其實立中柱不見得最佳在有坡度的地方,有時立中柱反而不穩,容易滑出去在空間夠、不影響他人情況下,還有參考地面狀況,一般我都是踢側柱駐車的還有,別人的車最好別動,就算好心幫他/她立中柱,也不要很忌諱,說不定會衍伸爭端
Leonyang1603 wrote:如某車位一位難求的地方,沒有一台車是依照一位一車的停法,全部都是立中柱無視劃線一台台停好此時剛好有個能停兩台的空間,你是要停在正中間踢側柱,還是跟大家一起立中柱然後保留點空間方便他人停車、移車? 你的邏輯有問題,如果有停兩台機車的空間,那至少會有一個合法車格的空間出來,你就合法的停,立柱或側柱都可以;如果你所謂可以停兩台車是指不照停車格硬擠可以擠兩台,那就是那個地方停滿了,不該再搗亂停在那邊了,就這麼簡單。守法從來不是問題,問題一直都是不願守法自私的人製造出來的。
twsnake2010 wrote:每次都常看到一堆停車...(恕刪) 路邊連續三台機車都停側柱,都停在格內沒干擾別人這種情形停側柱關別人什麼事?關你什麼事你要發文聲討!?你如果像你自己說的常把別人的側柱改立成中柱就太過份了!
twsnake2010 wrote:每次都常看到一堆停車...(恕刪) 立側駐停是很討厭,但是我最近常常看到有人立側柱,然後還停斜的XD一台車就佔了2個位置快到3個位置,完全不知道對方腦迴路在想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