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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笑話 禁行機車是為了保護騎士安全


killer00 wrote:
好啊你就不要鑽車縫...(恕刪)


雖然他那樣講不對
但黃紅牌平面道理甚至快速道路鑽車縫是ok的…
幫忙宣導下
Leonyang1603 wrote:



雖然他那樣講不...(恕刪)

不全然正確 車流未靜止行進間 不能鑽車縫!會被罰!重機車就是重機車!不能比較白牌150的方便!也是大多數人沒有入手的主要原因之一!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不全然正確 車流未靜止行進間 不能鑽車縫!會被罰!重機車就是重機車!不能比較白牌150的方便!也是大多數人沒有入手的主要原因之一!...(恕刪)

你講這個只有在高快速公路才有的規則,
一般道路沒有這個罰則。

tansywen wrote:
你講這個只有在高快...(恕刪)


台北市交通警察分隊長黃昱維說,現行的法規規定在國道或者是快速公路是禁止同車道並行或是超車,發生車禍的話,這些變換車道的車輛仍然要負擔大部分的肇事責任。看在駕駛人眼中危險的騎乘方式,其實在市區的高架橋上沒有特別區分規則,所以等同於市區道路,不過在國道或是快速公路可就不行這樣鑽,塞車時鑽車縫可是可以開罰3千到6千元。

目前很多騎士買大型重型機車就是為了能騎上高架橋節省時間,只是這樣鑽行還是得要確認安不安全再往前騎。

你說的是正確的.平面道路的確是沒有的.但國快道不行.

也勸導一下.在車陣中鑽車縫肇事責任比例會加重.慎行之.
不用跟笨蛋吵架 黑名單真的很好用
粉紅喵喵公主護衛長 wrote:
不全然正確 車流未靜止行進間 不能鑽車縫!會被罰!重機車就是重機車!不能比較白牌150的方便!也是大多數人沒有入手的主要原因之一!

台灣的交通規則在這點上並沒有特別規定,而且也沒有特別分牌色。
鑽這點其實大到公車卡車,小到50CC機車,其實規定都一樣。
只有紅黃牌在快速公路才特別強調不能鑽。
至於四輪為什麼不鑽?因為鑽不過啊。
要是空間夠絕對是照樣鑽。
只是大部分人的思考邏輯就是,機車從兩台車中間過叫做鑽。
四輪以上車輛跨在車道間從兩車中間過、兩車道開成三車道叫做善用道路空間。

orea2007 wrote:
台灣的交通規則在這...(恕刪)


而且很奇怪明明就是"經過"到底是為啥要說"鑽"


有摩擦生熱才就鑽吧哈哈


四輪的就是經過不了,眼紅二輪憑什麼過得去

奇怪了,出門前可以思考一下吧?要舒適要冷氣要有沙發座椅代價就是卡車陣阿不是嗎?

我們二輪就是犧牲這些舒適性換來了機動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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