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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白目違停被人用三秒膠黏a4紙“勸導”,怎麼處理比較適當?


evolllod wrote:
鬼島就是鬼島......(恕刪)


我個人是覺得我沒有理直氣壯,我也有強調我知道我違停了(不知您是否有看標題)
地圖也畫給您看了,不知道哪兒有看到我擋在他人門前。

我主要是想請教網友
1. 有什麼神奇的除三秒膠大法 。
2. 這種執行”私刑“的人是否需要告發。

我的認知是毀損跟我違停是兩回事。

山大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我沒有...(恕刪)


在這邊只有違停是有罪的,

可以請警察來開單,

但是毀損的話大家就認為其實是沒關係的,

不用驚動警察。

這樣懂了嗎??
用丙酮+牙刷試試看?
省錢的先試試看不行再考慮重包椅墊
杯子蛋糕70 wrote:
違停擋到直接報警就好 幹嘛去弄別人的車
建議報警處理


事不關你才會這樣回

先不講三更半夜上那去找警察,打110至少過30分鐘才call得到警網或派出所到場,假設對方是汽車,是不是就要卡在窄巷裡等半小時、還是退到外面乾等(巷子裡停台機車都那麼難,外面汽車有車位才有鬼),窄巷倒車有很容易?刮到算誰的?就算順利倒到馬路上,別人的生命浪費半小時,樓主要怎樣賠?事實上半夜不會有拖吊車,警察來也只能開單、查車號有沒登記電話、運氣好找得到車主來開走,總耗費時間絕不止半小時。會在半夜把車開進那種窄巷的人,很大比例是住在那,車位在家裡;現在進不去了,停外面停車場的費用誰付、如果很遠要搭計程車?

法律保障惡人,受害者再痛苦,還是要讓不相干的人來說三道四什麼符不符比例原則之類,有辦法就是以牙還牙,讓對方也痛一下。

山大 wrote:
我個人是覺得我沒有...我的認知是毀損跟我違停是兩回事。(恕刪)


你違停造成別人的痛苦,可能不比坐墊被毀來的小。

hellohuhuu wrote:
不用處理會亂停代表...(恕刪)


出奇的無法反駁這說法。
不過希望台灣有朝一日能讓機車跟機車格的數量平衡一些。

只有我覺得用三秒膠弄別人坐墊

比違停更可惡嗎??

現在的人真的是生活壓力太大了嗎?

還是真的吃飽太閒

我是支持樓主去緝凶
去買除膠劑來用就好 這種報案說實在滿浪費警力的
目前政府政策是機車減量,增加自行車使用率,
所以車格只會越來越少。

jenhoxen wrote:
你違停造成別人的痛...(恕刪)


所以就是像你這種人

會去弄別人的坐墊囉?

因為你知道違停會造成多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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