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olllod wrote:鬼島就是鬼島......(恕刪) 我個人是覺得我沒有理直氣壯,我也有強調我知道我違停了(不知您是否有看標題)地圖也畫給您看了,不知道哪兒有看到我擋在他人門前。我主要是想請教網友1. 有什麼神奇的除三秒膠大法 。2. 這種執行”私刑“的人是否需要告發。我的認知是毀損跟我違停是兩回事。
杯子蛋糕70 wrote:違停擋到直接報警就好 幹嘛去弄別人的車建議報警處理 事不關你才會這樣回先不講三更半夜上那去找警察,打110至少過30分鐘才call得到警網或派出所到場,假設對方是汽車,是不是就要卡在窄巷裡等半小時、還是退到外面乾等(巷子裡停台機車都那麼難,外面汽車有車位才有鬼),窄巷倒車有很容易?刮到算誰的?就算順利倒到馬路上,別人的生命浪費半小時,樓主要怎樣賠?事實上半夜不會有拖吊車,警察來也只能開單、查車號有沒登記電話、運氣好找得到車主來開走,總耗費時間絕不止半小時。會在半夜把車開進那種窄巷的人,很大比例是住在那,車位在家裡;現在進不去了,停外面停車場的費用誰付、如果很遠要搭計程車?法律保障惡人,受害者再痛苦,還是要讓不相干的人來說三道四什麼符不符比例原則之類,有辦法就是以牙還牙,讓對方也痛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