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路權被剝奪太多,一個一個來比較實際1. 取消禁行機車 (實施道路以車速分流,非車種,哪個天兵總統想出來的)2. 機車待轉區 為自由選擇之路權,想待轉的待轉,直接順車流左轉的左轉。3. 加強路檢(針對功能失能或無檢修之汽機車輛)及路邊臨停違規併排等。4. 試辦高速公路大重通行路段5. 全面開放高速公路 (>150 C.C.以上車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