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得常常走地下道,機車道上有腳踏車,甚至有給殘障開的四輪電動車...很不合理嗎?
還有,如果說車種分流是合理的,那為什麼紅黃牌走快車道就安全?快車道速限多少?50~70km/h
試問,一般機車到不了這個速度嗎?還是看到眼前有機車就不爽?
兩段式左轉是因為禁行機車才存在的,要廢掉兩段式左轉,就必須廢除禁行機車政策,如果開車的肯禮讓,騎車的換車道不亂換肯打方向燈,其實依照"車速分流"才比較安全,不然每次機"慢"車道的車都比"快"車道的車車速還快,不覺得好笑嗎...
有時走橋的時候,機慢車道確實有慢車在走,譬如一些小貨車啦...等等,但是機車卻不能從汽車道超車,只能跟在它後面...

機車以前或許是慢車,但是以現在的機車來講,要騎到速限可說是輕而易舉,為何被歸類在慢車呢?
我自己騎150cc機車的時候,大部分都會走在外側的快車道,機車道遇到臨停要開門或者左轉,還有小還衝出來之類的....太危險了,我不敢騎
要左轉或者迴轉我幾乎都先換道內側快車道...反正東部很少警察抓這個,選最安全又省時的方法來騎就對了
待轉真的是浪費時間跟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