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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如何向肇事逃逸的騎士合理求償!?(已提告!!)

我想很少人會無病呻吟

痞子雲 wrote:
我想我把重點用紅色圈起來, 這樣應該比較清楚, 我意思是說要先確認肇責, 才能說對方肇逃


痞子雲 wrote:
首先標題就錯了, 沒有碰撞, 怎麼會是肇事逃逸? 所以很多人回文錯了, 因為要先確認肇責.


未確認,也就是尚未有定論
沒有人對,也沒有人錯
且依照你舉的例子,就是想導向無碰撞即無肇責

雖然我也常認為如果預期會有事故,那就必須要產生碰撞才會對自己有利
但情緒的反應總是來的比理性快而直接

關鍵字:車禍 無碰撞 因果關係
對方闖紅燈..就算你弟超速也是贏面大
應該就是7:3

肇逃這部份警方會去辦

主要是談合解,費用就是醫療費用+工作天數+車子修理+精神賠償

開價談不攏就是去告附帶民事

最後的賠償的合理性法官會去判斷


依我這麼看,你至少得開個20萬以上....
開價是一回事 法官認定的合理價格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不過可以提供一個案例給您參考
前年家人開車不慎與騎士同向擦撞
速度不快 騎士腳骨骨裂(不算嚴重 不用手術 休養即可)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最後好像賠償金額是10萬左右...
當然也包含了無法工作時間的損失等等
讓您有個底...

不過從這件事後我第三責任險每年都是有多高額度就保多高....
如果你弟完全都沒有錯的話 5萬實在好少

前提是你弟騎的機車不能改裝 不能闖紅燈 不能違規左轉右轉之類的
不能酒駕 不能無照 不能超速 也不能有其他危險行為(蛇行 故意煞車擋車之類

如果敢保證你弟行為都有符合以上 都可以理賠不小的金額
說實話摔到開刀 很難講接下來的人生不會出現其他後遺症
雖然說沒有直接與車子擦撞 不過是為了閃對方闖紅燈才會失誤
理賠個3 50萬我都覺得蠻合理的

但是我記得親戚那些的不可能以精神損失為由要求對方賠
不然大家族20個人每個人都莫名其妙賠個五萬 莫名其妙淨賺百萬
不賠就說自己擔心得睡不著 吃不下飯 嘔吐 懷孕 還是流產 講不完
直系的親屬 好像可以因"照顧被害者"為由 要求照顧期間的工資損失

車子損壞 醫療費用 無法工作期間工資 本人的精神賠償 連帶問題都是可以賠的

題外話 -------------------

我之前也有剛綠燈我就催了 但路段限速70 我起步也才50那邊
然後有人想闖快 無視剛變紅燈的號誌還是衝 我為了閃躲根電線桿擦撞
警察竟然說是我自己超速 沒有停下來看來車 甚至說我闖紅燈...

還有一次我跟一台機車平行 我在右方 他在我左方 很長一條路都直直騎
然後我左方的機車也是沒有打方向燈直接右轉 沒有任何彎道就往我撞上來
最後警察說我超速 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改裝魚眼 變換道沒有打方向燈為由要求我和解
雖然兩次我人都沒事 但我的車經過這兩次 終於破爛的報廢了 也沒討到半毛錢
這兩次我還連帶收了 闖紅燈 超速 違法改裝16條+18條 還被要求車翻回原廠
這兩次經驗我不是要說誰對誰錯 只是台灣警察很督又懶又無能 百姓無解...

有更多的證據 千萬不要馬上交給警察 而自己絕對要先"備份"再給警察
不然把僅有一份的證據交給警察之後 下場就是無解 更不用說沒證據要去提告
我學到的教訓是 任何證據 自己手上絕對都要有一份備份才行
也不用跟警察講太多 直接跟肇事者要求賠償 不賠償就是等收法院傳單
當然警察不是全部都懶得處理這類問題 而是真的太多只想開罰單而已
1235789
原諒我放個馬後炮!
看了太多案例了!
直直對準違規的人撞上去才是最有利的!
這樣要互賠!而且對方因為違規!所以賠得比較多!
萬一遇到賴皮的!
因為你直直撞牠側邊!理論上對方也會傷得比較重!

我在公司都教育新人!
出門維修一定要守規矩!
但是萬一遇到闖紅燈的!
千萬別亂閃!煞車用力踩到底就對了!
萬一輾過去賠的金額也一定比撞到側邊的無辜著少!
青年男女救苦救難總管

fanrien wrote:
有種東西叫做因果關係...(恕刪)


我同意,當初我弟發生車禍也是對方闖紅燈無碰撞,不過因為警察剛好在旁邊就直接處理了!!!

當時警察問我弟的第一句話是你怎麼會摔倒。我弟說他是為了閃闖紅燈的機車才摔的,而那個闖紅燈的肇事者也停下來想幫忙,就直接被警察要求拿出證件處理了阿!!!

而事後我們也去問了交通隊的才知道他們在車禍當下的判定有所謂"因果關係"這點阿!!!
基本上沒碰撞到……看來很不樂觀啊,防衛性駕駛很重要的,行經路口還是多注意一點比較好
1.閃避後自摔=>對方闖紅燈跟你弟自摔有沒有因果關係這有得扯了,可能有但你鑑定會鑑到天荒地老。
2.醫療費用=>有報警有事故登記單嗎?有就可以申請強制險或者特別補償基金,53000的合金鋼板可以賠20000,看護費用醫生認為有需要可以賠到30天36000元,住院可以賠一天上限1500病房費。
3.精神賠償50000元=>以你弟的傷很合理,前提對方有過失,重點對方賠得起!!
4.工作損失三個月=>請醫生寫在診斷書上,並附事故前三個月收入證明。

良心建議如果對方家裡沒啥資產又沒啥收入
調解看看
你們能接受對方又賠得起就好了
不然告上法院就算法官判你可索賠100萬
那也只是一張判決書
對你們沒幫助
以上小弟小小建議
希望對您有幫助
祝您弟弟早日康復

痞子雲 wrote:
剛好最近也發生車禍,...(恕刪)


你的回文有誤喔
強制險與特別補償基金
有因果關係就能賠償了
只是樓主提供資料目前不足以研判是否為單一事故或是屬於有因果關係事故

fanrien wrote:
有種東西叫做因果關係...(恕刪)



移送法辦跟最後判決是兩回事
前線員警沒有能力去研判對與錯
一旦有人受傷
二話不說通通函送
但最後判不判的成檢察官與法官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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