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rt2426 wrote:擾民???九成遭誣?...(恕刪) 讚,我也決定加入檢舉的行列,我有單眼加長距鏡頭,來一台我拍一下,可以的話我會架攝影機在我家樓下我家小孩4個月就常被機車排氣管噪音嚇醒,我這個做爸爸的覺得為我的小孩做點事,他x的,我每天都要拍
現在爛記者都很多,亂報一通。那些吵死人的改裝摩拖車吵的要死,好不容易有申張正義的人出手,應該多多鼓勵才對。政府不管,人民自力救濟,居然還有記者說擾民。不改裝就沒事了,改了會噴人,會吵人就不是擾民嗎?道德淪喪,是非不分…
qwert2426 wrote:擾民???九成遭誣?...(恕刪) 這我第一個反應就是...誰會笨到用吵得要死的排氣管去檢驗...當然誣陷率那麼高阿...wells130974 wrote:如果修法成『檢舉排氣...(恕刪) 其實我很贊成這樣做,來做檢驗時如果和檢舉照片不同時,先開單再說,除非提出證明因排氣管毀損需維修更換,才能達到標準(需有毀損照片),這可以免罰(相信他去搞這些東西也要花點錢吧),我不反對改裝但裝那影響到別人的東西就反對了...再來關於檢舉人方面,檢舉必須附上完整個人資料,且須附上完整清楚的照片,如證實是誣陷人的,則被檢舉人可以向檢舉人求償損失,如薪資、車馬費及精神損失等...,這樣才不會因個人恩怨造成公器私用...
洪敏隆?這是自由時報的記者吧?對於這種沒有確認就亂寫的記者請網友多向自由時報總編寫信控訴。現在記者太混,很多都未經考證就亂寫,誤導民眾更甚者毀壞他人名譽多有所在。出包被控訴之後最多只在報紙某個沒人看的小角落寫一篇道歉啟事,但被傷害的個人或商家名聲已經挽救不回來了,從此背上莫名的黑鍋。以筆殺人莫過於此。
qwert2426 wrote:擾民???九成遭誣?...(恕刪) 我覺得要附上照片只要非原廠管就是驗車不然就是環保局要印貼紙合格要貼在"管子"上這樣應該就不擾民也不怕被誣賴沒附上照片檢舉真的有缺失小弟也檢舉過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