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s0910 wrote:把公道當賽道的機車騎士也是亂源之一哦!看很多在台三卡普自摔的例子了轉灣就轉灣為什麼要卡普?枉顧其他用路人!這種人有什麼資格談路權? 如果族群裡有人愛違規危險駕駛,就不能給路權.........轎車大概也不能給路權吧。機車愛側掛過彎,沒有違規但摔死自己。一堆跑車超跑常在高速公路上面跑300試車,平面車道也不放過。違規超速還造成他人危險。撞壞了再買一台就好了。不把別人安全跟交通規則放在眼裡。還有懸吊軟的跟船一樣的車也學人家跑車..........
Mianhuayubaby wrote:日本一個路口才一台小...(恕刪) 你這錯誤觀念建立在路權是四輪的之上!這跟數量沒有關係好嗎?四輪數量也很多也不只一兩台那要如何管控不也是這樣轉!日本行台灣不行的差異點在於人!不管是開車的或是騎車的觀念都沒有日本人好!人家是大家都是用路人道路共享,遵守同一套交通規則!台灣是路是自家的,交通規則規劃以車種劃分造成族群對立降低道路效率!這才是國情不同所在!
我們這邊的馬路常見 內側車道很空, 外側車道卻擠得要命.我贊成應該取消 內側車道禁行機車 與 強制兩段式左轉.覺得兩段式左轉比較安全的就自己這樣做吧, 沒必要要求別人要跟你一樣.我自己則是會視車流量跟自己位置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