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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益~腳踏車突然左轉

看到 阿伯 巴桑 阿公 阿婆, 想超他們的機車或腳踏車,如果自己開車時都是盡量抓一個汽車車身,騎機車則2個機車車身以上,有這樣的空間,我才敢放心的超越。他們雖然看起來很慢,可是改變心意突然轉彎的速度卻異常的快!
劍神路亞 wrote:
這個很簡單以交通法規...(恕刪)

機車非慢車,怎麼還是有人不了解啊
分類上,機車歸在汽車裡
腳踏車才是規類在慢車
地上只要沒「禁行機車」,機車是可以走在快車道上的!


http://www.cges.ilc.edu.tw/traffic/03laws/law1.htm#1
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
一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
機器腳踏車) 。
第 6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左:
一 人力行駛車輛:指腳踏車 (含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動力為輔之
電動輔助自行車,簡稱電動輔助自行車) 、三輪貨車、手拉貨車、板
車等。


劍神路亞 wrote:
這個很簡單

以交通法規而言

兩人都有錯(慢車不該在快車道行駛)

你們兩人要騎在照片右側二條白線內

以肇事結果而言

樓主你倒楣要負責

後車和前車要保持安全間距

也就是前車無論發生任何狀況

你都能煞停不會撞到前車


你錯了
機車非慢車,可以正常行駛快車道,除非快車道上有禁行機車

jateazrael wrote:
機車非慢車,怎麼還是...(恕刪)


這方面甚至有些警察都不懂,一般人要知道也僅限少數,所以才造就路上不少霸王
俺人馬 wrote:
機車非慢車,可以正常行駛快車道,除非快車道上有禁行機車



小弟有問服務於交通隊的朋友(交警)

他說只有路肩畫一條白線的馬路(單線道)

機車可與汽車正常行駛快車道


他說旁邊那兩條白線

不是公路局吃飽太閒畫好玩的

通常是路寬不足以畫兩線道

而折衷於單線道和兩線道之間的的路面


也就是內側汽車道外側機車道之汽機分流路面

像樓主已經說明當時情況

大家機車都乖乖的騎在旁邊那兩條白線中間

.
.
.

而且當時機車道已經騎滿機車


劍神路亞 wrote:
小弟有問服務於交通隊...(恕刪)


我的確是在內容打說機車道,因為警察來了就一直強調左邊是汽車道,右方兩條白線是機車道,可是那2條白線完全無任何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的標示,再加上我一開始也是優先其右側,但前面已有其他學生騎乘腳踏車並排,再加上一堆機車,這時我確認左方無禁行機車於是我就改騎左方車道,結果就發生了車禍。

如果真的如你交警朋友所說,內側汽車道外側機車道之汽機分流路面,可是那2條白線完全無任何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的標示,前方十字路口也沒機車2段式左轉待轉格及標示,另外應該要在2條白線加上機車優先或專用標示,並在左方打上禁行機車,不知道我這樣說有沒有錯?

還有一點,撇開高速公路不談,一般道路上翻遍現今的交通法規就是沒有汽車道這名詞,只有慢車道,快車道,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未畫分快慢車道,就是沒有汽車道這名詞阿
誰有證據可以證明樓主當時的車速?

另外樓主你撞到阿伯是事實,上來這邊爭論有什麼意義?我不懂!
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的話再來說吧!
否則你在這邊說再多都於事無補!
一切還是得交給警察大人處理。
劍神路亞 wrote:
小弟有問服務於交通隊...(恕刪)

只有一條線
那不就是指道路邊線或路肩??
那不就代表不能正常行駛?

兩邊線最右邊那條線,不也代表路肩或道路邊線?
最右邊還是不能正常行駛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

to 樓主
你說對方是左側撞到你的車頭,這樣不能証明對方要左轉嗎?
jateazrael wrote:
只有一條線
那不就是指道路邊線或路肩??
那不就代表不能正常行駛?

兩邊線最右邊那條線,不也代表路肩或道路邊線?
最右邊還是不能正常行駛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


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

單線道(最窄):路面只有兩側各畫一條白色實線(任何車輛可行)

雙向單線道:路面中央畫黃色雙實線 兩側各畫一條白色實線(任何車輛可行/機車及單車盡量靠右)

雙線道:內側為快車道(汽車專用)外側為慢車道(汽車機車和大型車輛共用)

三線道或四線道:通常是國道/最內側為超車道中間為快車道最外側為慢車道(大型車輛使用)

樓主的案例是介於雙向單線道和雙線道之間的汽機分流道路

劍神路亞 wrote:
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恕刪)

你都說「汽車」可以用了,請問機車歸類在「汽車」還是「慢車」?
前面也說了,地上沒禁行機車,是要用哪項法條來說機車走錯車道?
機車可以選擇走右邊的機車優先(或慢車道),也可以走快車道,這說法有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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