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 阿伯 巴桑 阿公 阿婆, 想超他們的機車或腳踏車,如果自己開車時都是盡量抓一個汽車車身,騎機車則2個機車車身以上,有這樣的空間,我才敢放心的超越。他們雖然看起來很慢,可是改變心意突然轉彎的速度卻異常的快!
劍神路亞 wrote:這個很簡單以交通法規...(恕刪) 機車非慢車,怎麼還是有人不了解啊分類上,機車歸在汽車裡腳踏車才是規類在慢車地上只要沒「禁行機車」,機車是可以走在快車道上的!http://www.cges.ilc.edu.tw/traffic/03laws/law1.htm#1第 2 條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左:一 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 (包括機器腳踏車) 。第 6 條慢車種類及名稱如左:一 人力行駛車輛:指腳踏車 (含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動力為輔之電動輔助自行車,簡稱電動輔助自行車) 、三輪貨車、手拉貨車、板車等。
劍神路亞 wrote:這個很簡單以交通法規而言兩人都有錯(慢車不該在快車道行駛)你們兩人要騎在照片右側二條白線內以肇事結果而言樓主你倒楣要負責後車和前車要保持安全間距也就是前車無論發生任何狀況你都能煞停不會撞到前車 你錯了機車非慢車,可以正常行駛快車道,除非快車道上有禁行機車
俺人馬 wrote:機車非慢車,可以正常行駛快車道,除非快車道上有禁行機車 小弟有問服務於交通隊的朋友(交警)他說只有路肩畫一條白線的馬路(單線道)機車可與汽車正常行駛快車道他說旁邊那兩條白線不是公路局吃飽太閒畫好玩的通常是路寬不足以畫兩線道而折衷於單線道和兩線道之間的的路面也就是內側汽車道外側機車道之汽機分流路面像樓主已經說明當時情況大家機車都乖乖的騎在旁邊那兩條白線中間...而且當時機車道已經騎滿機車
劍神路亞 wrote:小弟有問服務於交通隊...(恕刪) 我的確是在內容打說機車道,因為警察來了就一直強調左邊是汽車道,右方兩條白線是機車道,可是那2條白線完全無任何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的標示,再加上我一開始也是優先其右側,但前面已有其他學生騎乘腳踏車並排,再加上一堆機車,這時我確認左方無禁行機車於是我就改騎左方車道,結果就發生了車禍。如果真的如你交警朋友所說,內側汽車道外側機車道之汽機分流路面,可是那2條白線完全無任何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的標示,前方十字路口也沒機車2段式左轉待轉格及標示,另外應該要在2條白線加上機車優先或專用標示,並在左方打上禁行機車,不知道我這樣說有沒有錯?還有一點,撇開高速公路不談,一般道路上翻遍現今的交通法規就是沒有汽車道這名詞,只有慢車道,快車道,機車專用道或機車優先道,未畫分快慢車道,就是沒有汽車道這名詞阿
劍神路亞 wrote:小弟有問服務於交通隊...(恕刪) 只有一條線那不就是指道路邊線或路肩??那不就代表不能正常行駛?兩邊線最右邊那條線,不也代表路肩或道路邊線?最右邊還是不能正常行駛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to 樓主你說對方是左側撞到你的車頭,這樣不能証明對方要左轉嗎?
jateazrael wrote:只有一條線那不就是指道路邊線或路肩??那不就代表不能正常行駛?兩邊線最右邊那條線,不也代表路肩或道路邊線?最右邊還是不能正常行駛不知道我的理解有沒有誤 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單線道(最窄):路面只有兩側各畫一條白色實線(任何車輛可行)雙向單線道:路面中央畫黃色雙實線 兩側各畫一條白色實線(任何車輛可行/機車及單車盡量靠右)雙線道:內側為快車道(汽車專用)外側為慢車道(汽車機車和大型車輛共用)三線道或四線道:通常是國道/最內側為超車道中間為快車道最外側為慢車道(大型車輛使用)樓主的案例是介於雙向單線道和雙線道之間的汽機分流道路
劍神路亞 wrote:看不懂你要表達甚麼?...(恕刪) 你都說「汽車」可以用了,請問機車歸類在「汽車」還是「慢車」?前面也說了,地上沒禁行機車,是要用哪項法條來說機車走錯車道?機車可以選擇走右邊的機車優先(或慢車道),也可以走快車道,這說法有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