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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問題求解 (文長)

受傷者可以主張醫療費納入總賠金償裡面喔(依和解書內容想將醫藥費用怎麼列入賠償明細,只要雙方簽名且不違法都算)~

但對照的賠償者要記得主張"我賠償你的醫藥費,含強制險0000元"或"總賠償金額含強制險共00000元"
這時就比誰的心機跟觀念知識厲害了

只要雙方談妥就可,因強制險是一種責任保險,是我付錢保障別人,但現在有些人會覺得強制險本來就該賠交通事件受傷者沒有逞罰到對照另一方之由,會硬說強制險不算在賠償金裡面(這時如果私底下跑去產險公司請錢可能會請不到後續步驟較麻煩,但理論上產險公司必須理賠......),這時就看法官怎判了(通常判決案例是總賠償金能"會"額扣除強制險給付)



這是小弟協助客戶車禍紛爭及申請強制險理賠所涉略的經驗~~有錯請大家互相交流討論


可 PLUS wrote:
受傷者可以主張醫療費...(恕刪)



對方同行的友人的確有提到這一塊 但是後來聽到錄音後就勸她趕快跟我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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