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mary wrote:騎機車在機車專用道,...(恕刪) 表速60,實際大概只有50~55之間,就已經知道車道上有龜車並排擋道了,難道你還要繼續自我感覺良好?我每天騎跨溪大橋,一條一般的車道(沒寫禁行機車),一條機車優先道,中間有槽化線;但常有龜速砂石車擋在車道上(其實他們也開不快,開快煞不住),所以小轎車都會跨越槽化線用機車優先道超車.每當我上橋看到有砂石車,後面又一堆小轎車的時候,我就會直接油門到底超過砂石車,讓出空位來讓小轎車超.這不是違規的問題,這是為其他用路人著想.如果你覺得死守表速,然後被一台車黏在屁股上很有快感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GSX-R1 wrote:台中市中港路整條都是...(恕刪) 不是吧...中港路整條 汽車要右轉都必須到你所謂的機車道 (是慢車道 不是機車專用道 也不是機車道)才能轉彎...沒有機車優先 也沒有禁行汽車
機車優先之機車道 汽車開上可以罰 我就被罰過 好像是900元吧我要右轉 切進外測的機車優先機車道 被罰提出右彎的交通法規申訴交通庭的法官裁定 警察不會錯 警察跟我無冤無仇 而駁回要不是沒時間嫌麻煩 真的 想公佈這份裁決書 揪出這欺壓民眾的恐龍法官
etman1999 wrote:機車優先之機車道 汽車開上可以罰 我就被罰過 好像是900元吧我要右轉 切進外測的機車優先機車道 被罰提出右彎的交通法規申訴交通庭的法官裁定 警察不會錯 警察跟我無冤無仇 而駁回要不是沒時間嫌麻煩 真的 想公佈這份裁決書 揪出這欺壓民眾的恐龍法官 ...(恕刪) 請問你是提前幾公尺駛入機慢車道?只能說你對於交通法規不了解,申訴的原因大概也沒寫清楚.
先讓他過吧!反正你有行車記錄器,跟拍一段路,應該是足夠舉證他違規的才是。"汽車不依規定行駛慢車道,機車專用(優先)道罰$600至$1800元。"出處:http://www.police.taichung.gov.tw/TCPBWeb/wSite/ct?xItem=18539&ctNode=839&mp=sub05我很確定能汽車行駛機車專用道是會被開單的,N年前在台南市就聽過當事人跟咖啡店老闆說為了來買咖啡被開單。記得中科就有機車專用道旁邊還有設立分隔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