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在台灣是沒救的,因為台灣的大環境一直以來對於交通安全的認知及宣導,都只有一個,就是“騎太快才會出事”因此,所有的愚民呆胞們就以為,只要“騎的慢就是安全”,看看市區那慢到不行的速限就知道了。既然我已經騎的慢了,那會出事,一定是你騎太快或開太快!我都騎這麼慢了,你還來撞我,就是你的錯!然後所有能露出的公開訊息都只會譴責後方來車開太快,完全不管龜車無預警的任意切換車道導至後方閃避不及的問題。所有的罰則和教育都只強調在騎車的速度上面,當然一堆愚民呆胞們就不會去管什麼要注意左右來車、轉彎要打方向燈等等之類的“不重要的小動作”了!唉………
dsp9999 wrote:雖然也不能說妳騎的方...(恕刪) 我騎機車的時候也跟樓主差不多不會靠最左側或最右側保護自己啊 以免被旁邊的汽車擦撞或被路邊停車的人 忽然打開門迎接我不懂這樣有甚麼錯 我開車的時候也是一樣絕對跟旁邊的人、車保持一定的距離畢竟世事難預料小心一點總是好的!!
他直接切到右邊超車超級危險...如果臨停在那裏或路肩被擋住以他那種切法根本沒有很多時間可以切回來為什麼這樣說 前方有狀況前車會減速然後又很有信心的加速超車 等到你發現不對想切回來不好意思 由於前車已減速 左切回來沒辦法只剩緊急煞車跟往前撞而且前方又是箱型車 根本死角
NAVY CROSS wrote:我騎車都是規規矩矩騎40,但開車時遇到不守規矩的雙輪痞,從來都不會跟他客氣,另外一種我喜歡搞的就是自己車道塞車,然後跨雙黃線騎對向貪快的,我都是不閃逼他想辦法滾回他自己的車道,看你的頭殼頸椎硬還是我的車耐撞。 不過記得車內的行車記錄記要夠廣角拍的到跨越雙黃線的違規事實否則就有的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