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 大同 wrote:會弄的人 光是這條就可以要你賠好幾台新機車了,...(恕刪) 內行人!!!我朋友因為這樣被敲了20萬對方還無照騎機車呢....應注意而未注意+受傷.....真的要告....贏面不高阿
這問題問我就對了,小弟我本人親身經歷,我開車時速也跟你一樣40~50,行人闖紅燈衝到我的車道上,不過我路人年齡比你遇到的還老,4X歲的高知識份子(<<這種人最可怕,會引用法律條文來壓你拗你錢)警察也是偷偷拉我到旁邊說:「你這六個月小心點,因為行人可以告我傷害罪」...對於我這個善良小市民,第一次聽到這種話,心裡都快停了,結果對方還真的拖到快六個月時才跟我說要和解,不和解就上法院告我(其實路人是故意等到快六個月追訴期快沒了,用這點來壓我)開口說四十萬(包含一堆精神賠償呀,年終獎金沒領到要我賠呀<<這就是高知識份子的恐怖),後來就賠了十幾萬....和解簽名拿錢時路人還很囂張的臉神,所以說咱們的法律真的要修改一下了,行人真的不是最大的
統一鮮蝦麵 wrote:某天晚上下大雨視現不...(恕刪) 路人在斑馬線上...這一點你就吃大虧了...你經過斑馬線,為什麼不減速慢行,尤其是視線不清的狀況...就算路人闖紅燈...你的責任還是會很重...路人有受傷,也可以向你過失傷害求償...台灣的法律絕對是保護人為優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