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wiki)
『神經病』是神經系統疾病的簡稱。
凡是能夠損傷和破壞神經系統的各種情況都會引起神經系統疾病。
例如︰頭部外傷會引起腦震盪或腦挫裂傷;細菌、真菌和病毒感染會造成各種類型的腦炎或腦膜炎;先天性或遺傳性疾病可引起兒童腦發育遲緩;高血壓腦動脈硬化可造成腦溢血等等。
神經系統疾病有哪些症狀呢?
頭痛、頭暈、睡眠不正常、震顫、走不穩、癱瘓、半身不遂、肢體麻木、抽風、昏迷、大小便不能自己控制、肌肉萎縮等等。
allenlee66 wrote:
文章總結, 原來 警...(恕刪)
發生擦撞,明明對方的錯
搞的好像我的錯一樣,態度差的跟什麼一樣
本來想說合解就好,最後那警察搞的我超不爽
我就打給我爸問他怎麼辨,他就說等一下他打給我姐夫
我姐夫是...恩...你們懂的
沒多久局長的電話就下來了,那警察的態度跟翻書一樣
不是愛拿權勢壓警察,而是有些警察的態度真的是...
shoumin wrote:
親愛的大我能了解,被委屈的感覺,
你有紀錄跟錄音絕對是好事,不過動不動就聽民眾要投訴,我到覺得你可以再多多考慮一下,因為你並沒有把故事最後給說完阿,到底你們怎麼結束筆錄的,結束的筆錄真的你比較吃虧嗎? 你有刑事責任? 大嬸最後有陪妳醫療費? 若都有得到先恭喜你拉,因為這也許只是大小聲的技巧。但不一定是針對你啊><。若矛頭都指向你,要你賠錢,你有刑事責任,那再拿你錄音來實事求是都還不遲阿:) 最後願祝你都好:)
感謝您的體諒
不過到目前為止我還在評估是否需要投訴
怎麼做完筆錄的就是警察也受不了她,我也受不了她
叫她150免賠了、道歉也免了 請您快速離開這現場,免得我到時候又被砸公事包...

現在回頭想想,那位大嬸看筆錄的訪談表比我看得還要仔細,也許不是真瘋,而是我們都被騙了,不過這我沒辦法定論。
至於那位警察大人...請讓小弟斟酌處理的方式,後續再跟各位大大報告

PrinceAzhe wrote:
警察大人摔公事包的事情暫時先告一個段落,小弟會思考處理方式再向廣大的網友們回報
另外想問大家一個重點!
若她真的是精神異常的病患 我想我多少可以體諒
但是!倘若車禍發生的當時
當事人只要無止盡的裝瘋賣傻
一問三不知 幾句電話沒有 地址沒有 家人死了
就能規避所有的責任嗎?包括民事?刑事?
精神異常的人做什麼都沒有法可以管
因為她精神異常所以可以逃避所有的責任
那為什麼精神異常的不用去精神病院
卻可以騎車出門 危害百姓?!
小弟再次感謝各大網友的回應...(恕刪)
如果裝神經病(我就是喜歡講神經病 精神病頂多精神異常 神經病可是會亂咬人的)
就可以規避一切責任
那大家出事就都裝神經病就好了阿
甚麼都可以講不知道就好
那警察法官問話
都說不知道就好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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