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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1更新鑑定結果出爐..見怪不怪的獅子大開口? (文長+補圖)


rain12329 wrote:
你騎車 撞傷路人 大...(恕刪)


可以請問一下!!為什麼騎車撞到人 就是騎車人的錯咧?

建議樓主,花個三千塊去樹林監理所申請車禍鑑定報告吧,這是最實在的佐證,
如果真的要上法院,這鑑定報告也可以明確區分雙方的權責,就算要理賠,
法官也會根據鑑定報告來區分雙方的比例,沒有那種全額賠嘗的道理。
像這種就不要理他,跑法院阿,薪資20萬笑死人了

要談很簡單我也可以開一大堆的名目也給妳來個20萬,這20萬妳付不付?

不付就就開始砍,小弟我去年也是車禍,對方超速,雖然他是幹道可是我的車子已經到了對向車道他還來撞我,對方一開始就要五萬,我們堅絕不付,第二次調解一路砍到互賠修車

我爸也跟我解釋過,調解這種東西就是一場賭局只要不是你的錯,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底限,大家都會先獅子大開口,看對方的底限在哪裡,你連對方的底線都不知道,你付錢就是你輸了。
受侵害法益的是那個高中生 並不是那位姑姑 所以有請求權的高中生 不是他姑姑(若他想要找輔助人 可找他姑姑 但要受隕害賠償的高中生) 所以你可以請他 閉嘴 安靜 不是聲音大就贏人
建議你 因為對方有受傷 就讓警方移送 讓法院審理 送車禍鑑定 該賠則賠 不需賠的 就不用多花
首先,我們就事論事來看
以現在最麻煩的狀況來看,就是過失傷人的罪則
過失傷人並沒有這麼好提出告訴
你要先去申請初步研判表,確認自己責任比究竟多少

再來,我們看看賠償這部分
假設樓主須負擔全部責任
這種薪資補償也是不正確的

對方沒有薪資轉帳或扣繳憑單,可以證明這段期間的損失是20萬
這種金額一定是從嚴判定的,絕對不會是自由喊價.
況且,工作損失是賠償給當事人的,並不是賠償給自願照顧的親友
照這樣說,我家人受傷,我就找我家收入最高的人來當看護?

簡單說,你碰到的這個案子,連獅子大開口都稱不上
不如說是完全不懂法律,也沒有基本常識的人在罵街
要是我,我根本甩都不甩
如果打官司會贏,還能拿到更多賠償,為什麼不直接提告你就好?
擺明就是作賊心虛知道自己站不住腳,又想要坑別人的錢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這句話不是沒有道理的

還有,別再說機車撞人都是機車的錯.
你最好都不要有機會用交通工具上路.
我衝出去給你撞一次,看看你還敢不敢鐵齒
仇恨只會令人厄運纏身,而那些獲得幸福的人,往往更懂得口出善語,對他人衷心祝福
原來撞到人所付的看護費用是看照顧人薪資來算??
那年收上億的明星 商人 親友受傷我們不就要賠一個月上千萬了
那姑姑是智障喔
附近有監視錄影的商家嗎?!想辦法去問問借一下,半個月而已,希望還沒覆蓋。
雖然依照血跡(這點疑問警察有寫在報告裡嗎?!不是只有圖上,因為要給法官大人看的。)
和現場情況可以判定,但對方也可以狡辯,是你把他撞到那裡的!
所以看看有沒有錄影畫面,就更不用擔心了!為了20萬,這些動作辛苦點去問一下吧!
多些事證總是好的!
想當初 我老婆被一個大學生騎機車撞傷
她媽媽也是打電話來道歉,說會包個紅包和解
我們直接說反正只是皮肉傷,大家沒事就好,不用再浪費時間和解啦


wtmpaul wrote:
附近有監視錄影的商家...(恕刪)


有像警察申請到現場照片以及錄影監視器的截圖,剛剛拿到...

正在補PO....
斑馬線延伸3公尺內你撞到都算輸
所以他過馬路的時候距離斑馬線多遠很重要
事故圖最好是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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