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ar wrote:台灣人的人情味都用錯...(恕刪) 非常讚同樓上的講法和做法但版主你要小心,之後所有出面都應該交給警察,律師,和保險員,不要親自面對面處理不用動怒,就堅持一切按照事故的標準作業程序就好,千萬不可私自處理前幾天電視的法眼黑與白,一個逃家小女孩未成年撞到一個媽媽的車,要求只要不要報警,願意付理賠金結果這個善良的媽媽還好心,拿著明細親自到這個小女孩租屋處,當面跟她說這筆費用結果不曉得想耍賴還是怎麼樣,又不願意付了,那媽媽只好說要找警察處理還沒出門,就被小女孩的男友用啞鈴打到頭破血流,小女孩再補一刀插在這媽媽脖子,最後丟到山裡小女孩15歲,她男友18歲,賠償金額只有8015元..
肇事者是個智障 但這裡 一堆腦殘的回答 也絲毫不遜色 !!Q:車禍後對造遲遲不肯理賠,該如何處理?A:依序如下1.先聯絡對方出面 私下和解2.理賠除私下和解外,亦可透過鄉鎮區公所設立之調解委員會調解,具法律效果且不需費用3.調解不成,再提請司法機關判決
已經很多人講說該怎麼處理了,那我就不再講了身障手冊有過期嗎?最好要注意一下,另外就是有癲癇是不能考駕照的像這情況是他父母的錯,因為他父母沒有盡到照護(還是照顧?)的責任,依法是向父母提出告訴還有就是....如果真的開始談了,樓主一定要求對方白紙黑字寫下賠償內容和切結書,讓第三方(里長/警方)簽章作證這樣會比較有保證
建議樓主先[調解]看看,避不見再以[提告]方式求償修理[單據]還有記得跟醫院要[就醫證明]或[診斷證明]看來妳已有到警方備案以車追人直接提告對方[肇事逃逸]法官會斟酌妳的[民事]訴訟方面財產上的賠償以及有受傷的部份[刑事]賠償對方家境請不用理會他,對方如果有提出[清寒證明]法官會斟酌賠償金額後問妳能不能接受,至於輕度智障的真假就交由法官去衡量
不是人身攻擊 那街上的智障 都可以撞人就對了?合理的 那回來 不合理的 就放他去我女友以前被卡車撞 腳逢了12針 還傷到腳脛 對方理都不理對方也說自已沒錢 還要養三個小孩 家裡只有他工作只叫保險跟我們談只肯賠3萬後來第二次調解 對方也沒親自來 我自就決定提告對方保險 說第三次 一定會親自來我們說 我們要告他們最後 以12萬合解所以 不要太相信他們的手法
對方沒錢干林北屁事 撞到人就是不對當然要告死對方 對方智障?你相信他才是智障吧!!!!!!!!!!!!!!!!!!!!!!!!!!要是我就告死對方 自己權益受損 管他家境怎樣 先討回公道其餘免談這時候就是很簡單 利益擺中間 人情百兩邊總之 告死對方吧!對對方太好 就是對自己殘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