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少酒駕害死三人新聞版面那麼大現在竟然在上學,
只要警察不查檢調不辦案子可能石沉大海了,
最後只能靠受害家屬自立查案,台灣的稅金不知道都繳哪去了,
花這麼多錢養人民公僕,結果證據在眼前的案子竟然不辦,
原本以為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是理所當然的,
但看來目前的台灣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呢,也希望有證據的快提供受害家屬,
不要讓罪犯這樣消遙法內,也還給受害者一個應有的公道

*****
我回文,是因為我今天是個路人甲,不過,就開版大的文,我是不是該提醒一下!如果這個事情既然已經在司法審理過程與司法審理期間,我忘了說,當事人的肇事方,我家就住在附近,算是鄰居! 如果要真的說,我會被本版板友認為我是『肇事者』親友團,那與此無關與否,我不想多說,但是:我身為一個01版友,有必要慎重的提醒開版大一下,用紅字表示問題點:
1.開版大:你公布他人的個人資料,嚴格說,對你是不利的!有人忘記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別是電腦資料保護法,你這樣做,也有不當與不對之處,請用慎重一點的態度處理。
還有,當事人雙方,我無權對誰批評對錯是非,但是:我想講一句比較公道一點的話,肇事者,有沒有對被害人的事件部分,做出必要的處置,以及相關的後續記錄,整個事情已經移駕『司法審理』的程序上,這是我想對開版大提醒的,你現在的作法,會導致下列問題:
2.開版大:有許多事情,得饒人處,且饒人之處,你自己請慎重想好,人家有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你該自己去想想,而不是只以自己的情緒來回應這邊文章,甚至可能有偏頗的地方,為了你,也為了大家好,我會慎重且小心的提醒你,是我對這件事情的『與人為善』,事情發生該處理好,而不是事情越處理越多爭端與衝突,我想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如果開版大不願意接受我的意見甚至批判我,那我無話可說,但是01網友大家公證,我看到現在為什麼要出來講話的主因。
*****
我對這件事情,老實說:很震驚!鄰居這麼多年的老友,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覺得很訝異也很震驚,但是我看完本文,我心跟掉進冰窖差不多,如果這事情,當事人跟葉冠亨一樣逃避責任?!那我會先替開版大去吼一吼鄰居,甚至招團去抗議!我不管誰說廢話,甚至對我辱罵,沒關係,你們不了解,我無話好說,但是我就是這樣的人,去年7月底白玫瑰活動我當著潘為剛的面吼過!!我敢說,認識我的人去查都可以知道我有沒說謊,但是:我聽到以及我知道的事情經過,真的有點差異!!!
所以我不得不上來,講句公道話,我不接受酒駕,認識的人都知道,我甚至戒酒戒很多年(起跳超過十年),我自己也曾遭遇酒駕撞傷,對方就乾脆撒賴『抓我去關』,我身上的傷到現在每到下雨還會痛,這怎麼說,我不可能原諒酒駕。
不過,就我跟農會的人打交道多年,還有一些習慣上,就我所知,維士比跟保力達b這種飲品都參有酒精,這件事情就我所知,農會的農友拿維士比跟保力達請客,不喝?一旦這個農友是你的業務重點,你業務還要不要做?這就是肇事者最大的敗筆,第二,駕駛3噸半的貨車,煞車不能用『腳煞車』,一定還要加上排檔作為煞車!!對於剛剛考完牌的貨車菜鳥,特別是開習慣自排車的菜鳥,他沒有這種『概念』,這是肇禍的主因的話,那真的只能說,他倒楣還帶累他人,現在又得面對司法審判,這樣毀掉一個人,夠慘了。
不過:既然現在是『法治』社會,那麼請針對肇事當事人,這是我想講的公道話中,第二個重點:當事人要付出代價,那為什麼還要傷害肇事當事人無辜的家人?!今天我不得不說:如果開版大說了一堆所謂『勢力問題』等等言詞,這不表示開版大你該違法,然後再說別人違法一樣的問題:我善意提醒你,這件事情,既然交付司法,檢察官到時如果看到被害人到處公布肇事當事人個資,這:不是鬧著玩的。
*****
好意提醒了,希望我的好意別到時因此被咬就好。
actomorrow wrote:
2.開版大:有許多事情,得饒人處,且饒人之處,你自己請慎重想好,人家有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你該自己去想想,而不是只以自己的情緒來回應這邊文章,甚至可能有偏頗的地方,為了你,也為了大家好,我會慎重且小心的提醒你,是我對這件事情的『與人為善』,事情發生該處理好,而不是事情越處理越多爭端與衝突,我想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如果開版大不願意接受我的意見甚至批判我,那我無話可說,但是01網友大家公證,我看到現在為什麼要出來講話的主因。(恕刪)
所以誰饒了開版的樓主母親

actomorrow wrote:
不過,就我跟農會的人打交道多年,還有一些習慣上,就我所知,維士比跟保力達b這種飲品都參有酒精,這件事情就我所知,農會的農友拿維士比跟保力達請客,不喝?一旦這個農友是你的業務重點,你業務還要不要做?這就是肇事者最大的敗筆,第二,駕駛3噸半的貨車,煞車不能用『腳煞車』,一定還要加上排檔作為煞車!!對於剛剛考完牌的貨車菜鳥,特別是開習慣自排車的菜鳥,他沒有這種『概念』,這是肇禍的主因的話,那真的只能說,他倒楣還帶累他人,現在又得面對司法審判,這樣毀掉一個人,夠慘了。(恕刪)
所以一定要開車








這篇看起來在本人看起來真的很像是消毒文
害怕被鬧大
害怕被鬧上新聞
因為鬧大了
沒有湯圓可以搓
沒有私相授受的灰色空間
所以很"小心"的提醒開版的樓主
...................................................................(以下為備份文章)
actomorrow wrote:
身為一個路人甲:先允許我替開版大的母親之死,默哀一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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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文,是因為我今天是個路人甲,不過,就開版大的文,我是不是該提醒一下!如果這個事情既然已經在司法審理過程與司法審理期間,我忘了說,當事人的肇事方,我家就住在附近,算是鄰居! 如果要真的說,我會被本版板友認為我是『肇事者』親友團,那與此無關與否,我不想多說,但是:我身為一個01版友,有必要慎重的提醒開版大一下,用紅字表示問題點:
1.開版大:你公布他人的個人資料,嚴格說,對你是不利的!有人忘記了個人資料保護法,特別是電腦資料保護法,你這樣做,也有不當與不對之處,請用慎重一點的態度處理。
還有,當事人雙方,我無權對誰批評對錯是非,但是:我想講一句比較公道一點的話,肇事者,有沒有對被害人的事件部分,做出必要的處置,以及相關的後續記錄,整個事情已經移駕『司法審理』的程序上,這是我想對開版大提醒的,你現在的作法,會導致下列問題:
2.開版大:有許多事情,得饒人處,且饒人之處,你自己請慎重想好,人家有沒有誠意解決問題?你該自己去想想,而不是只以自己的情緒來回應這邊文章,甚至可能有偏頗的地方,為了你,也為了大家好,我會慎重且小心的提醒你,是我對這件事情的『與人為善』,事情發生該處理好,而不是事情越處理越多爭端與衝突,我想你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如果開版大不願意接受我的意見甚至批判我,那我無話可說,但是01網友大家公證,我看到現在為什麼要出來講話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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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這件事情,老實說:很震驚!鄰居這麼多年的老友,發生這樣的事情,我覺得很訝異也很震驚,但是我看完本文,我心跟掉進冰窖差不多,如果這事情,當事人跟葉冠亨一樣逃避責任?!那我會先替開版大去吼一吼鄰居,甚至招團去抗議!我不管誰說廢話,甚至對我辱罵,沒關係,你們不了解,我無話好說,但是我就是這樣的人,去年7月底白玫瑰活動我當著潘為剛的面吼過!!我敢說,認識我的人去查都可以知道我有沒說謊,但是:我聽到以及我知道的事情經過,真的有點差異!!!
所以我不得不上來,講句公道話,我不接受酒駕,認識的人都知道,我甚至戒酒戒很多年(起跳超過十年),我自己也曾遭遇酒駕撞傷,對方就乾脆撒賴『抓我去關』,我身上的傷到現在每到下雨還會痛,這怎麼說,我不可能原諒酒駕。
不過,就我跟農會的人打交道多年,還有一些習慣上,就我所知,維士比跟保力達b這種飲品都參有酒精,這件事情就我所知,農會的農友拿維士比跟保力達請客,不喝?一旦這個農友是你的業務重點,你業務還要不要做?這就是肇事者最大的敗筆,第二,駕駛3噸半的貨車,煞車不能用『腳煞車』,一定還要加上排檔作為煞車!!對於剛剛考完牌的貨車菜鳥,特別是開習慣自排車的菜鳥,他沒有這種『概念』,這是肇禍的主因的話,那真的只能說,他倒楣還帶累他人,現在又得面對司法審判,這樣毀掉一個人,夠慘了。
不過:既然現在是『法治』社會,那麼請針對肇事當事人,這是我想講的公道話中,第二個重點:當事人要付出代價,那為什麼還要傷害肇事當事人無辜的家人?!今天我不得不說:如果開版大說了一堆所謂『勢力問題』等等言詞,這不表示開版大你該違法,然後再說別人違法一樣的問題:我善意提醒你,這件事情,既然交付司法,檢察官到時如果看到被害人到處公布肇事當事人個資,這:不是鬧著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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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提醒了,希望我的好意別到時因此被咬就好。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所以誰饒了開版的樓主母親
所以一定要開車![]()
![]()
![]()
![]()
![]()
![]()
![]()
這篇看起來在本人看起來真的很像是消毒文
害怕被鬧大
害怕被鬧上新聞
因為鬧大了
沒有湯圓可以搓
沒有私相授受的灰色空間
所以很"小心"的提醒開版的樓主
(恕刪)
所以司法要對肇事者提出司法審判,沒誰說『不饒』開版大的母親,不然為什麼我要默哀?
請那位回文者說說?!何謂(這篇看起來在本人看起來真的很像是消毒文)?!不要說我講話難聽,做錯了,該處置就處置,該抓去關該判罪的就判,又沒人說不可以。
再者,一個人憤怒之下,不會想到細節,如果對方拼著不甩你們直接告你們違反電腦資料保護法呢?!請開版大你自己說說,你該怎麼辦?至於開文大,老實說:犯錯了沒關係,改正就好,提醒也是善意的!如果要用ptt那種酸文跟噓文態度,久了誰都不會喜歡這樣,講句良心話可以在那說『真的很像是消毒文』,好阿,反正被告的不是我,到時誰都討不了好,倒楣的也不是我,關我屁事!?

JOE wrote:
法律不會問你喝甚麼吧...(恕刪)
反正肇事者先去法庭審判吧!講不好聽點,做錯了就要付出代價,只是我對開版大的作法錯誤部分提出個建議,都可以有人說我是『消毒文』,好阿,反正套句難聽點的!關我屁事?到時告的兩家兩敗俱傷通通去監牢裡關,也關不到我,好心提醒還可以被說成『消毒文』?沒關係,反正那跟我無關,事情怎樣也別問我。


#下面是我的駕駛經驗對此事的觀點(純聊,要不要聽隨大家意見,我不想回了,回了給人說我酸說我消毒:沒意思。):
我剛剛去看了開版大的影片記錄,撞擊部分跟警方看到的紀錄部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沒看清楚?還是影片不清楚?我開過3.5噸貨車的經驗:遇到前面異常,我直覺反應絕對不會先踩煞車,而是一定是先把離合器踩下去,把排檔從高速切換成低檔減速強制減速,然後再踩煞車才煞的住!!肇事車輛的影片在我的駕駛經驗覺得,應該只踩煞車,沒打排檔減速,這樣的結果,真的就會拉很長才煞的住車,如果就事件本身,過失致死大約是逃不掉,現在就是現場鑑定的狀況,我不可能有資料,所以只能以影片記錄猜測,真的糟糕透頂。
酒駕也是個關鍵因素,不過,我不知道開版大有沒有開過3.5噸貨車的經驗?受到衝擊的3.5噸貨車,因為沒有緩衝空間,當事人是否會因為受震盪的因素受衝擊而會受傷,而讓警方延後檢查?這點開版大有問警方嗎?開版大?這點很重要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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