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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就是錯? 真的很不爽!! (有圖有真相+7/7更新版友車禍經驗於下方)


robin0124 wrote:
假設對方修車錢100...(恕刪)


凡事換個角度想就好一些摟
雖然和解書上勾選的是尚未包含強制險部份
而且是他能請我的強制險

腰傷...個人造業個人擔
我到無所謂,反正那強制險都可以處理
何況,光一直跑醫院、留收據、坐輪椅什麼的
就夠他受的

不會耽誤新工作真的是無價


kiki84300980 wrote:
唉,又是一個出車禍才...(恕刪)


感謝大大提供的意見
今天下午去光華應該是去買M1吧


0933 wrote:
樓主太好講話了.

...(恕刪)


嗯,也許吧
但總還是要考量自身的生活問題
工作、生活、時間等等的
綜合評比下來,其實到也還好


s090701520 wrote:
說實話
就台灣現行法...(恕刪)


因為前方緊接著是小上坡,當然剛好是處於加速狀態了
縱使限速50沒超過,依然還是會被說「未保持安全車距」+「車速過快」

abula7788 wrote:
樓主,你可以表現出老...(恕刪)


昨天條子也是這麼說
就因為我在後方...所以該死


黃異想 wrote:
為什麼一定是"後面往...(恕刪)


歡迎來到台灣


bruce300 wrote:
反過來想~
如果今天...(恕刪)


就是有考慮到這些
所以昨天聽到和解書OK了
就趕緊去處理

人心啊

super01tw wrote:
哇 這張晚霞的照片拍...(恕刪)


謝謝你的喜歡

這就是人性摟,難免啦
對方大概也覺得我很$#%&^&**&吧

總之現在都解決了,就還好


uue791 wrote:
你先和解 算你聰明 ...(恕刪)


是對方突然要進待轉區
也是我的相機噴出去+搖控器不見

至於被撞告不告,是否先該釐清一下自身有無先違規呢?


uue791 wrote:
老實說 會判對方 我...(恕刪)


只因我撞他+對方受傷比較嚴重


烏龜精神 wrote:
算你倒楣當作學經驗吧...(恕刪)


當兵的防禦性駕駛,其實在台灣天天都適用...


sherlock7116 wrote:
事情的發生

可能有...(恕刪)


OMG...C車好慘...
只能說大家都要多小心


kflyone wrote:
騎在路上就是這個樣子...(恕刪)





gengi wrote:
這種的就有理講不通....(恕刪)


歡迎來到台灣...


su0516 wrote:
這種後面撞前面的虧小...(恕刪)


是守法的人大家都辛苦...

你是肇事者 但他是肇因者 他問題比較大 你要強調這點

我之前也有類似車禍 也是嗆我 撞他

但我說 我是肇事者沒錯 但 你是主因 肇因者 你問題比較大吧

警察先生 也說 肇因者 問題比較大

aerwkimo wrote:
以下內文略帶真實情緒...(恕刪)

有記錄器,請警察直接往上送~~法院解決~~~

MIT-A光 wrote:
你是肇事者 但他是肇...(恕刪)


多謝經驗分享


小盧 wrote:
有記錄器,請警察直接...(恕刪)


今天剛買了NDR36...

下次就這麼做
謝謝經驗分享
~~撞人不一定就是錯,當然也不一定需要賠償~~
***依本人經驗:
1.已有人受傷,a2型車禍,請別移動肇事車輛,先報警,送醫 (過失傷害責任)
2.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初步釐清肇責)
3.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專業釐清肇責)
4.先初步至公所和解,不成直接上法院最公平 (和解不成上法院程序)

5.因為調解委員不盡專業,它的目的就是要你們和解,很不公平,且通常都會有利於傷者是當地人的關係而有所袒 護
6.本人是台南人在雲林車禍,對方騎腳踏車違規,因為同情她是傷者所以我都勤跑雲林和解與關心,但對方獅子大開口1百多萬,還偽造相關車輛維修名目價格(浮報至少一倍),連醫療等級與醫療材料材質都給我用最好的,擺明認定我會買單
7.第一次公所和解,依照經驗都是一位委員處理,但當天來了三位,裝出老派與有經驗,傷者無出現,我心想是否真有很嚴重,傷者家屬更帶了一位鄉代(態度更兇),一共四位炮火猛攻直說依照經驗撞人就是要賠,直說年輕人要會做人,我們是在教你做人的人情世故,且任家屬開了1百多萬,當然求自保我有錄音(因我深覺被威脅),最後給了她一句那不用談了,請他直接開調解不成立
8.接連對方邀約2~3次和解我不再願意前往,直接請他上法院處理,老子的個性就是我跟你卯上了
9.現在老一派的根本不知法律改為道路優先權,還在誰對誰錯幾分之幾的分法,甚至撞人就是錯(試想你們違規的騎乘方式誰不會撞到你),甚至任由調解人員與當地人利用地利之便與當地有力人士施壓處理交通事故以達和解目的
10.最後,因為我無肇責,判我無須賠償,本想鬧大連同當地鄉代一起掀出來的,無奈各位都知道的現在公部門的行政效率與官官相護,只能暫時告吹

11.車禍既然發生要勇於負責處理,但需要做的是要先求自保,因為大家都事後不認帳,且相關法律知識不足,多一分保障才是重點,也不要有占人家便宜的想法才是
這種事情如我你沒有很好的證據證明你完全沒過失,
交通裁決下來你一定會有過失。
而且對方有就醫紀錄,如果他要多告你一條"過失傷害",那不是更無言。
所以能和解就快和解吧。
光是看傷者坐在地上的樣子就知道是那種個性, 也許是我閱人無數吧,
我不知道最後版主是否能夠勝訴, 畢竟很多事情口書無憑, 尤其是碰到會耍賴的人,
個人一點小小的建議以後經過交叉路口還是慢點吧,
大大加油,碰到這種死不認錯的記得就是告給他死

隨時更新進度阿
我還以為只有我遇到.......


當時對方也是說我們撞它.....而他(機車)從"雙黃線"直接右轉!!還叫我們陪....那條路又沒監視器....
之後是叫保險公司去跟他談....
聽你說他狂打電話問價錢...我也能理解....畢竟他騎的是100CC....不是大台125....吃米不知米價......

好險樓主人沒事...不然傷到腰....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小弟小時後在樓梯摔倒....當時沒好好治療....現在長大了...一堆毛病....搬重太久 腰 跟 脊椎 都超級痛....偏偏工作又是玻璃...........



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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