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0124 wrote:
假設對方修車錢100...(恕刪)
凡事換個角度想就好一些摟
雖然和解書上勾選的是尚未包含強制險部份
而且是他能請我的強制險
腰傷...個人造業個人擔
我到無所謂,反正那強制險都可以處理
何況,光一直跑醫院、留收據、坐輪椅什麼的
就夠他受的
不會耽誤新工作真的是無價

kiki84300980 wrote:
唉,又是一個出車禍才...(恕刪)
感謝大大提供的意見

今天下午去光華應該是去買M1吧
0933 wrote:
樓主太好講話了.
...(恕刪)
嗯,也許吧
但總還是要考量自身的生活問題
工作、生活、時間等等的
綜合評比下來,其實到也還好
s090701520 wrote:
說實話
就台灣現行法...(恕刪)
因為前方緊接著是小上坡,當然剛好是處於加速狀態了
縱使限速50沒超過,依然還是會被說「未保持安全車距」+「車速過快」

abula7788 wrote:
樓主,你可以表現出老...(恕刪)
昨天條子也是這麼說

就因為我在後方...所以該死

黃異想 wrote:
為什麼一定是"後面往...(恕刪)
歡迎來到台灣

bruce300 wrote:
反過來想~
如果今天...(恕刪)
就是有考慮到這些
所以昨天聽到和解書OK了
就趕緊去處理
人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