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定 wrote:我有承認是違規沒錯喔...(恕刪) 我也曾住過這附近30年...景平路早期是砂石車飆車的地方,常常壓死人自從台64線施工後,到現在一直都是交通黑暗期所以可能的話我都避開走小巷...不得已一定要走,那就"放寬心",稍等一下不會怎麼樣...很多急性子的人,會直接向左切,運氣不好的就像他一樣無視直行車的後果
我自認我家的行車紀錄器已經算是很清楚了但是在拍行進中的車輛時,車牌號碼其實是很模糊的,除非停車或很靠近時我猜左邊那張照片,其實車牌照得不是很明顯,所以才會有右邊那張照片做對照或許車主在行進間已經有違規,所以才被檢舉人盯上,等著車主再次犯規了檢舉交通違規並沒有獎金可以拿,所以會檢舉交通違規的,我想除了閒閒沒事幹的人以外,應該都是很不爽的狀況我曾經檢舉過一台摩托車,那時候上班在隧道裡,機車車主一路從後方蛇行一路超車,無視於隧道內雙白線禁止超車的規定,而且從我前面切進來時,還故意插入我和前車的縫隙,差點撞到摩托車,讓我很不爽只能說,現在人人皆狗仔的社會,言行舉止都得小心,不然哪天上報也怨不得人
現在的"舉發制度" 搞得像白色恐怖一樣 ~~ 這個政府難道不用先檢討 自己的"缺失"嗎 ? 馬路就這麼一丁點大 ~~ 也無法再拓寬 ~~ 每個用路人一不小心就壓線 ~~ 你不管制交通先 確在旁邊拍照賺罰金 !!
wessley wrote:你可能在他前面是走走...(恕刪) 我現在常常這樣~~因為老婆懷孕~~我也不想慢慢其還要閃來閃去的~~~一般看路況還要注意倆後側的車~~~真的很累~~馬的稅也沒少繳路不能好意點嗎...........
bastr wrote:樓主閃右轉車有點閃太遠了吧,貪快不想等就明講 +1很明顯的是貪快故意行駛快車道...(恕刪) 首先,真的,不管你多確定,老百姓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其次,大部分"禁行機車"路段不是讓路權給汽車,而是為了保護機車騎士生命與財產安全的。機車行駛內車道,只要偶爾遇到一個亂開車的,騎士的生命財產就會受到極大的威脅。有很大的可能騎士會先被撞倒,再被輾過。禁行是保護,不是侵權。把禁行機車道規定全部取消,保證一年會多死傷很多人。個人騎車的時候,就算要投機超一下車,也不會像版主你開的這麼進入內車道。這樣很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