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走路多小心吧別哪...(恕刪)
又一個重機的擁護者嗎?!
這怎麼叫"自己走路多小心"??
路不平害人跌倒的話
養護單位不是要負國賠責任的嗎?!
台灣應該是(至少也該是"接近")文明國家了吧
怎麼還有人有這種觀念??
如果大家都抱著這種想法
那公務員可真是太好幹了!!

我不是說走路不必看路
而是這事的重點~明明就是那位車主沒為他人著想
要是被告的話
法庭上一定站不住腳的
要是大家都抱著"是我自己不小心"的觀念
那有個熱燙燙排氣管的車子可以亂停
道路品質也不必保養了
哇~~好一個大同世界呀
批a思:
建議開題的大大
把標題改一下吧
一提到"重機"兩字
很多人就會有種莫名的"狂熱"湧上心頭
而且~說實在的
您的不幸遭遇~跟那部是不是重機也沒有很直接的關係
重點是車主的不自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