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蘋果報導,『停在車道上等綠燈時,女乘客突然付錢說要下車,她推開右後車門瞬間,騎機車的許妙禎「砰」地一聲撞上車門摔飛出去。』連結:客開門害女撞癱如果事實如報導,停在車道上時,司機還沒有靠邊,乘客就自己下車了。那這位司機真的滿衰的。如果在乘客表示要下車時,司機有告知要等他靠邊再下,而乘客仍執意下車,(要能在法庭上舉證),或許責任可以減輕一些。個人以為,機車騎士的同車道超車、右側超車的行為,也是司機可以主張肇事責任歸屬的一個點。
breakryu wrote:台北市沒車時騎在雙線...(恕刪) 你我都有機會坐計程車,未來也許倒霉...也都有機會去開計程車如果都自顧自的,這樣的問題永遠吵不完安裝門內鎖,有婦女搭乘安全的疑慮不安裝,難保這樣的事情不會再度發生光會兩造指責一點鬼用也沒有光罵別人不讓你的網民,就從今天開始好好禮讓給每一個其他用路人吧不管你是開車還是騎車的~沒有要吵架~只是只有這樣大家都讓來讓去,這類的問題才有可能解決不然就光那幾個在讓~有個鳥用
wetty wrote:如果事實如報導,停在車道上時,司機還沒有靠邊,乘客就自己下車了。那這位司機真的滿衰的。...(恕刪) 司機哪裡衰?我個人認為只有司機供詞,很難認定是否是乘客執意要下車,難道下車前計程車司機不用收錢嗎?司機絕對有責任與義務告知乘客,阻止其下車!身為一個計程車司機絕對要比一般人更遵守交通規則才是,何況本身駕駛就要負責車上乘客的行為,副駕沒繫安全帶罰誰?機車後做沒戴安全帽罰誰?更何況是營業用車。我之所以舉公車當做例子,就是因為早期公車載客可以隨招隨停,成為亂象,後有規定除非在站牌,否則不得停車上下客,還有下車時絕對會提醒客人小心注意機車!
100% wrote:大家好像忘了一件事超...(恕刪) '如果左邊是禁行機車小黃已把左邊剩餘可以走的路都堵死那就只剩下它的右邊可以走不然幹嘛規定靠邊停車上下客的距離要小於邊邊60CM直接堵死了就不會有人想鑽今天算這計程車司機倒楣因為路上不是只有這台是這樣停車公車...自用車接送人時,也都是慢車道就直接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