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doyes wrote:惡小而為之...??...(恕刪) 對阿 警察合法攔檢逃跑被追而受傷或者發生了其他的事時就說人權請問如果被撞到而身體損傷或私人財物者的全在哪?人權全都是在加害者身上的人權 這個只會讓人吐口水的人權 不要也罷惡小本就該被阻止 不然何需要法律這東西來規範?在對實質加害者身上說人權 只是個屁!!
midoyes wrote:阿請問一下,如果撞倒了飆車族,不小心受傷甚至於死亡,警察賠嗎???如果今天是你小孩,罪不至於這樣吧.......又不是追捕殺人犯....別人的小孩死不了..... 只能說活該!沒問題就不要跑啊。警察攔你你不停,就已經有足夠的理由認為你有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