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寂之狼 wrote:
既然要爭取小羊路權視同汽車,就應該要用開車的標準去騎車~~...(恕刪)
機慢車'優先'...都被你占去了, 你要小羊走那裡~~~
明明就是機慢車停等區, 也怶你占去了, 你要小羊在那裡等紅燈~~~
方向燈?? 是哦.....我怎麼都是看到汽車直接給牠切出來...後面小羊給牠撞上去~~~
我怎麼都是看到紅黃線違停造成交通阻塞, 造成交通事故的, 幾乎都是四個輪子的~~~
那種拆後照鏡的, 改恆亮的, 改成霹靂燈的~~~亂亂騎的, 那是政府的錯, 沒有真心想罰~~
我們只是想求個公平, 平安騎小羊的環境, 很過份嗎?
一堆人...爭著眼睛說瞎話!!
請問
開車&騎車的人
捫心自問.....你的法治觀念有多深.......
別拿國外的規定比較............
國外可重機上高速公路....問題是...
幾乎9成5以上都是守法而且不違法的公民.....不超速/保持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打方向燈
違規罰則又重......
而台灣呢??
請問有幾成是守法而且不違法的公民......
算有7成好了.....
剩下的3成.......將會成為肇事車輛的元凶!!
不管是開車或騎車...........
目前沒有違規駕駛的有幾位....
我只能說
不會違規的人.....少之又少.....公民道德觀念有待加強
等到9成以上的國民都學會守法不違規再來討論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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