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玉米 wrote:我記得家樂福收銀員薪...(恕刪) 是喔自己覺得車只是代步工具 不必看太重別人愛車當第二生命就覺得人家沒意義那世界上買名牌的人都很沒意義了反正只是個包包 幹麻買LV? 菜市場500塊的就好啦反正只是個手錶 幹麻買勞力士? 500塊買個jaga就好啦反正只是個手機 幹麻買Iphone? 500塊買個3310就好啦現在做錯事情的還有本錢可以跟苦主大小聲喔?叫你弄到原樣已經很給面子了還在那邊靠腰太貴?太貴? 怪我摟?誰叫肇事者技術太爛又粗心 去弄壞苦主的殼技術差又粗心搞壞人家殼 還要苦主負責一部分?誰鳥你啊直接找一天 叫他把錢帶著 去他想去的機車行叫他把機車復原 然後當場付錢看肇事者想怎麼殺價 自己去跟老闆殺苦主不用插手碰上這種人 連跟老闆討論的口水我都不想浪費苦主是男的 拜託有guts一點這件事已經讓你名聲不好了沒有必要賠了名聲又壞殼你以為你默默吞下這怨氣不追討 你的名聲會比較好?不過是讓其他人懷疑你是不是獅子大開口的現行犯罷了除非你對那女的有好感 想追人家那又是另一種故事了....
e1299129 wrote:樓主有沒有車損的圖啊...(恕刪) 對錯不便評論這是你們認知和協調問題...遇到這種人 只能說運氣不好如果一口氣吞不下 要走法律途徑 十之八九到最後雙方都吃虧...至於車損兩年前再北宜滑壘修一修也差不多6千多...殻能換的幾乎都換了...一樣新勁戰原地倒車....我是還滿想看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