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1974 wrote:
今天騎車被開了一張罰..
更新,我一開始騎車從大賣場出來,路上只有我這台機車,剛好我碰上紅燈+左轉燈.(恕刪)
交通安全「兩段式左轉」宣導:
一、安全行,好心情,兩段式左轉,順暢通行。
二、直行容易,轉彎難;右轉容易,左轉難,請全國機車族支持「兩段式左轉」安全措
施,簡簡單單就把「左轉」變成「直行」,輕鬆左轉,安全行,好心情。
三、機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以上道路,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四、機車行經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時,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
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時,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五、機慢車行經交岔路口,應依「兩段式左轉」標誌之指示,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六、機慢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者,處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機車不遵守「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機車停等區」及「機車優先﹝專用﹞道」之規定行駛,
自91年2月1日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機車待轉區』:左轉之機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
先行駛至右前方路口之待轉區等待左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續駛,以兩段式方式完成左轉。
擷錄交通隊資料~


機車分級制度與行駛及停車管理規定宣導:
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自九十一年七月一日起解除對一百五十CC以上重型機車
進口之限制,機車分級制度與行駛及停車管理規定如下:
(一)新的機車分級制:
1、輕型機車:排氣量五十CC以下者
2、普通重型機車:排氣量逾五十CC且在二百五十CC以下者
3、大型重型機車:排氣量逾二百五十CC者
(二)輕型、普通重型、大型重型等所有機車均不得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三)普通重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一般道路,其「路權」、「轉彎」與「速限」均與輕型
機車相同,不得行駛禁行機車道、汽車專用道、且應依規定二段式左轉彎,行車速限
在無標誌、標線者,市區速限為五十公里、郊區六十公里、慢車道四十公里。
(四)大型重型機車比照汽車停放於路邊「汽車停車格」,其停車收費標準則比照「汽車收
費」規定。
(五)欲駕駛大型重型機車,應依規定換(考)領「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才能駕駛上路
,無照駕駛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扣留車輛
牌照。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清水分局秘書室
日期:2010/04/08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新路權為何?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原則與小型汽車相同,也就是可以行駛快速公路(臺北市為快速道路),但公(道)路管理機關所公告禁止行駛,或設有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的地方,要依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的指示行駛。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可不可以行駛「禁行機車」的車道?要用何種方式左轉?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既然路權與小型汽車相同,當然可以行駛「禁行機車道」,左轉彎的時候要先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專用車道」再進行左轉;在設有禁止左轉標誌的路口,不能再像其他機車採二段式左轉。
問題: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可不可以行駛「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及使用其他機車管制設施?
答:550 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是一部小型汽車,不可以行駛「機車專用道」、任意占用「機車優先道」,也不可以占用「機車停等區」或「機慢車兩段式左轉待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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