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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被撞的還要關心撞人的阿(文長~) 現場圖在#45樓.....04/22超級火大更新

基本上 車子就先修吧...
然後跟對方說,如果要用這種態度來處理事情,那我們就來處理吧

1. 先酒測,不管有沒有喝,先酒測。 ( 不過這個當天沒做就沒了... )
2. 看路口有沒有監視錄影器,去判定一下是交通隊的還是村里的。
→交通隊的:請警方調監視錄影帶
→村里的:去村長或里長家調閱監視錄影帶
要調閱監視錄影帶建議您身上帶個錄影機或錄音機,有的警察或是村里長
很皮,嘴巴上都會說幫你調,但是實際上都沒在動作...
3. 如果都沒有監視錄影帶,坦白說,紅綠燈的這個部分就不用著墨了,因為沒證據。
4. 筆錄內容須註明你為"靜止狀態"被"後方追撞",加上現場鑑識的結果,你應該很難輸
5. 對方先破壞現場的,這個可以的話也可以在筆錄中註明。

這種狀況通常可以報案時順便告知承辦警員您要提起民事及刑事訴訟,有的人就是這樣,
書都不知道念到哪裡去了,自己騎車不長眼,撞到人,還以為有受傷的最大,如果按照這個
理論,那我就去找一台BMW或是BENZ撞上去,把自己弄個一年半載爬不起來,那這樣我就不用
在這邊工作工作的這麼辛苦了...

另外,01上面總有一些人,為了砲人而砲人,只為了自己爽而已,
那種的就不用看了,直接跳過,既不影響心情,也不會影響到處理事情的進度...

祝樓主 過運之後可以事事順心~
bernie22 wrote:
路過
說句話

會去...(恕刪)




當下小弟還很好心的叫了救護車來

對方一開始還嫌麻煩不想送醫

結果昨天晚上說受傷還沒好

心中想說還好有叫救護車

不然就麻煩了

現在有搞不清楚誰是肇事者了

.MonGo. wrote:
等鑑識報告出來再說

脊椎和吊架你選哪個?

起碼你沒受傷,人家說不定自己痛的半死

該交給法律的就交給法律

主觀發取暖文的意義何在?
...(恕刪)


後前撞前車, 若無意外, 則責任很明顯,

你主觀的意義又何在?

.MonGo. wrote:
等鑑識報告出來再說

脊椎和吊架你選哪個?

起碼你沒受傷,人家說不定自己痛的半死

該交給法律的就交給法律

主觀發取暖文的意義何在?

樓主停車等紅燈,肇事者自己撞上來,肇事者就算痛得半死,也不是樓主的責任

fruits0800 wrote:
當人家失控要來撞你,你預期該行為會讓雙方受傷,...(恕刪)


F大大您的理論基本上沒有錯,但是這一點建立在
"應注意前方卻未注意"上
也就是說,如果是"可預期"但是"未閃避"
這樣才會有肇責

但是樓主的狀況為後方追撞...
所以該注意前方的...是後車,該預期的也是後車...
mark0826 wrote:
不是要潑大大冷水之前...(恕刪)


的確時有所聞~

不過不是什麼事情都要先下車把對方臭罵一頓再來究責XDD

人都有一種被罵了就開始防衛的心態

原PO自己也有講了~下車先罵了對方一頓

對方也表明是因為一開始被罵才開始態度變得這樣封閉

大家都知道這整件事情原PO其實都不用負責

我相信撞人的也心知肚明責任歸屬

我覺得現在就只要蹺腳輪嘴秋等報告就好了

原PO真的不要太生氣啦~

---
我也被酒駕的駕駛從後方推撞過,我好聲好氣跟對方講請他下車看一下車況

他不肯,我看了一下車況我覺得還好~當下真的想走了

但是同車朋友看不慣對方態度,上前接手處理這個狀況

搞到最後對方拿西瓜刀出來砍傷我親友,大家自己想想吧....

我祇是希望大家在處理行車糾紛時真的要"先冷靜"阿~並不是要責怪任何一方


別再想吧...跑路移民來香港吧..起碼人正常.車正常.
關心是人性..
但被撞的人關心撞人的人.這是不可能!
撞人的人關心被撞的人才對!

假如你不是被撞傷..是被撞死.難到你家人還要關心這個支那人嗎?
難到這個支那人開槍殺你.你家人還要問他槍有沒有壞.用來殺你子彈多小錢.還給你!
這些人不能夠放過..錢一定要追回來..要停他牌
orion0709 wrote:
請問春浪是甚麼活動?...(恕刪)


春浪

春吶

傻傻分不清

春浪比較像是連續的大型演唱會

春吶的話

小弟就不知了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小弟在04/02下午...(恕刪)


TO 爐主:

1. 後車撞前車,後車肇責100%

2. 他撞你,你車損需要估價單;他受傷,需要醫生證明,不是他說了算,車禍完有誰肌肉不酸痛的?? 脖子酸痛就算在你頭上?? 沒有急診紀錄以及救護車紀錄,這個「頸椎」受傷你根本就不用理他!! 你還可以說你尾椎受傷!!

3. 我只能說你又遇到一個不認帳的人! 車禍原本就只能尋求民事賠償居多,除非重大傷害,才會搞到法院上!

4. 七天後申請車禍事故現場圖,三十天後申請研判表,研判表寄到家約2禮拜,不是當場拿的喔!

5. 到鄉鎮公所申請協調(免費),千萬不要私下協調,若要私下協調請找面像凶惡之人!!!

6. 因為你沒有受傷,所以在兩年內未和解你有提出民事賠償的權利!

最後希望樓主求償順利!

從路邊撿來的 wrote:
小弟在04/02下午...(恕刪)

基本上您錯的機率很小很小很小...開車騎車族..記得買保險...買車體買第意第三人財損及體傷...一定要買一定要買花沒有多少錢...萬一出事時..就很有用了..你只需要報警打電話給保險公司(當場要報備)剩下就沒你的事了....還沒沒有什麼大事,但是還是要小心啊...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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