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

今天出車禍啦..對方還逃逸(10/6首篇更新)~~!!

支持版主告死他+1
肇事逃逸的人最該死了!!!
推一下自己的文章,首篇有做過修正,
煩請各位大大幫忙一下^^

1:關於我車子的部分,要等警方查到人並且通知人到案才能修

車子您可以先修,維修的金額合理應該會比較好談調解。

2:關於賠償的部分

這部分可以求償但需要與對方調解,調解不成就要訴訟,以對方肇事逃逸的態度,
應該訴訟才有可能解決問題。

3:關於警方那裏

警方那裡您可能自己要去跟催,一般有車牌號碼很快就可以找到車主,
不過您這個案子如果不去跟催,可能要很久才有結果,
如果對方不願意出面,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
記得要掉監視錄影阿~~

告死那位肇事者~~~~
1.一場交通事故發生雙方都有其責任(多、少問題)
2.但肇逃基於人道考量就有其加重刑責、但肇逃並不是這場車禍的主因
3.好似闖紅燈是主因,而你是直行車、他是闖紅燈車喔
4.傷害罪在6個月內是可提出的,過了就沒了(此件已構成)
5.告他要於一個月後先詢派出所查看肇事分析就能直接申請
6.1.2萬修車先修吧,收據留下
7.所以的醫療單子都下用他的強制險來賠(告他時法官也會這樣說)
8.薪水補償要請醫生開這傷要多久才會好的證明才能跟對方要
9.你怎没要精神賠償呢(可大可小)

我建議跟對方要薪水補償要一個月或是兩個月以及修車的費用,其餘的就用強制險來賠(就算肇逃也可賠),小案子不用搞太久,以我的經驗如果走到要告他,所有程續私下合解、公所調解、法院判決走完應該民國99年7、8月了,況且這種10萬以下的判決,法官會把案子一直往後擱。
這種人沒得談了
直接肇事逃逸+民事賠償
即便是角頭大哥,要混到變成治平專案對象,也要很努力!只是你沒看到過程而已~
大家要有大愛的精神~


愛他~


就是要讓他得到教訓!!



\_/



肇事~敢逃逸


沒得商量!!



"對壞人心軟

就是對自己殘忍"
相同經驗..不過我被汽車撞飛 = =

就以你己經知道對方車牌報案的話...
應該過一陣子警察就會去找到那位人兄
到時警察會找你與那人兄去做筆錄...當然要有證據,或對方承認下
警察就會看你們合不合解了...不滿意就告他吧!你準贏..因為他肇逃。
但當你們合解了(醫藥費、修車、其它財物、或?? 的賠償)...
我猜~警察並不會依公訴罪(肇逃)把對方移送!!!
日後公所會寄合解書到你管區警局要你去領。

1:關於我車子的部分
可以先修~但要車行開立維修哪些零件與各零件價錢..蓋車行印
到時合解時,可以拿出來証明維修費。
ps:如果是輕微刮傷....就換~要求車行保留換下來零件(日後可以再自己換嘛!)

2:關於賠償的部分
除了修車子、醫療這一定要討的嘛....衣服、褲子、鞋子、手錶、也都可以算。
無法上班的部份就看那個人願不願意賠償你...不然就上法院~給上頭判。

3:關於警方那裏
我的拖了半個月才找到那位酒駕肇逃人兄~找到的話..就很快了
條子會約雙方有空時間..到警局製筆錄~再給你們雙方談合解
如果你願意合解...應該馬上就會請調解委員來跟你們談

記得.....筆錄時...說你騎車時速40~50....看你出事那段路限速多少
就算你騎七十..也要說40~50.........反正就這樣!
推推 首頁有新增~~^^


希望各位大大幫忙為小弟解答一下^^
那個是到警察局作筆錄 胎槓

之前去警察局告人也是寄來這封
要到警察局去報到說明經過
不用怕
警察不會吃掉你

至於要帶什麼
上面有寫
證據..受傷證明書
印章沒帶好像蓋手印吧
帶一下會比較好
因為手會紅紅的

偵字案是已經進入偵查中了
等待吧
你因該是要去偵查隊報到
裡面很好玩唷
  • 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