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又大又直 不表示就該騎快就算速限拉高 也不可能放寬到大家都滿意大家都容易超速違規 也不表示超速違規就應該合理化如果按照某些人想法 那應該是台灣道路都搞成無限速了 愛騎快車是人之常情 但是超速被拍就該認命
完全同意上面兩位大哥的意思 不過小弟我舉個例市區最高速限是50公里 限速40 30 甚至20公里的路段比比皆是請問一下 如果大家都以限速行駛 那整個交通會是怎麼一個鬼樣?同樣的道理 郊區最高速限60公里 如果大家全都以限速行駛那整個交通又會是怎麼一個鬼樣? 我所謂的快 並不是狂飆好嗎?
快有很多標準..小弟機車騎了快三十年 臺灣不知已跑了幾遍只被開過被汽車擠到禁行機車道 及沒設置警告標誌就開拍的罰單這社會有太多的不合理 尤其是對較弱勢的族群不用祝福我 這篇文只是在提醒大家多多注意而已..
kuomojo wrote:快有很多標準..小弟...(恕刪) 誰敢把我擠到別的車道(挖哩勒),拖下來好好聊聊沒放警告標誌所以你被拍了?大大你大部分的時間是不是都用你覺得合理的速度在騎呢社會是有很多不合理的事情,如果你每天都騎同一條路那就為大家做做好事,去有關單位申訴、請願修改你覺得錯誤的速限,這才是正確的做法吧為何我會祝福大大呢?因為你繼續這樣騎,罰單不定期還是會找上你底這篇文是提醒大家如何躲避測速照相,安心胚車嗎?那我無言了...
案例一 一輛公車停下載客 幾位機車騎士就繞過公車公車前站了幾位警察 然後這幾位機車騎士就被攔了下來我就是其中之一 馬上有人抗議公車把路堵都死了怎麼走警察回答...等公車走了再走啊!案例二 一輛貨車停在路邊卸貨 貨車旁還有人在走動兩線道而已騎機車的當然是閃人閃車繞過 我也在其中之一重點是後面躲了個警察正在猛按相機的快門行駛禁行機車道是事實 警員也是依法執行違規舉發跟誰申訴? 怎麼申訴?誰叫你騎機車 開車不就都沒事了明文規定警方執行測速照相必須在前方設立警告標誌沒設立警告標誌就開拍 就是違法執法收到獎狀後 再去被拍地點確認沒設立警告標誌 一樣申訴不會過因為現在警方流行在路邊放置很小一塊 一手就可以輕鬆拎著走的警告牌事過境遷 死無對證 他們會回答覆是你沒注意到警告標誌..寬闊又無車無人的路 騎70算快嗎? 可是卻限速50 這種限速道理何在?蘇花公路北上進入南澳的第一支測速照相桿限速50 這支還在街道外在街頭內的第二支測速照相桿卻限速60 這種限速標準在哪裡?向有關單位申訴哪裡怎樣設置不合理? 別逗了! 除非輿論抨擊或高層關切才可能去改..
kuomojo wrote:案例一 一輛公車停...(恕刪) 我了解禁行機車對機車族的困擾忠孝東路的敦化→光復之間內線兩個車道是禁行機車路邊總是停滿汽車讓機車只剩外側第二車道可騎(而忠孝東路車輛多多)趕時間的時候曾經騎到禁行機車車道(或車道線)上超車但我認為這不是解決的辦法,決定要向政府單位申訴但撐來撐去撐忘了沒想到在最近這個路段重新鋪路後內線第二車道竟然沒有漆上禁行機車(騎起來真是蘇胡阿)不知道是主管機關佛心來的還是有人挺身而出建議我也想盡情胚車兜風,但我不想邊騎車邊提心吊膽怕小朋友出走對於不合理的交通法規我會想辦法去建議改善(做多少算多少)希望未來大家都能快樂上路、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