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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車禍..但對方獅子大開口..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事後報警然後跟警察說...(恕刪)


各有對方資料....構不成肇事逃逸吧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3000之後....還有沒有呢?
不知道...

所以報警...在警局和解書簽一簽....到此為此
1234567893112 wrote:
是這樣的小弟今天工作...(恕刪)


只要當場沒有叫警察來看
沒證人 也沒拍照 也沒畫線
不賠他都不會怎樣- -"
除非那邊有監視器 調出來看

我也碰過 無理取鬧的駕駛 刮傷2公分 叫我賠兩千
不過情況跟版大不一樣 小弟騎40 汽車自己靠過來 括到飛炫踏板

我是建議還是多少賠一點 畢竟版大的確騎太快了價錢在跟他商量看看
騎60真的很快~
如果對方剛好也有上01
看到你在那說你騎60~
巷道限速剛好只有40的話
絕對把你咬得死死~

3千元就給他~
省得他告你過失傷害~
我1月時也有發生車禍~
對方居然想跟我要30萬....
建議樓主去住家附近找找有無 PGO 的店面...問一下她所換的東西大約要多少錢...如果大概在 $1500~$2500 之內可以搞定...那就賠她這個價位...也不用太去計較了...

畢竟樓主您時速的確過快...對您而言快到家騎 60 剛好...對別人而言...不管對方是否有錯...車速 60 的車子撞上來都是挺危險的...

當然對方也有錯...而且錯得不小...真要說的話對方責任較大...但很遺憾當下發生車禍時並未報警...所以現在追究這個或許會變成各說各話...

而樓主車子損壞方面如果樓主本身不在意...那就眼淚往肚裡吞吧...

至於兩方身上的傷...換成是我的話我是不會過度理會...畢竟妳有傷...我也有傷到...不管她是否有去驗傷...但建議樓主也去驗一驗吧...最多就是變成互告傷害...別讓自己處於劣勢...
時間已經過了,現場也消失了,除非有監視器,不然警察都不喜歡受理~~~~
有確實的傷害~警察都直接看有無過失傷人~~~有就提告 沒有就私下!!!這個時候,就是傷者為大了,因為路權條件已消失.

她如果沒有當天去驗傷,基本上妳可以不用理他,因為它無法證明是當天受傷的!!!
可以請他出示,受傷證明,這個不是他說的算~~要醫生檢查過才算!!!!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事後報警然後跟警察說...(恕刪)


雙方有留資料的證據~~~不要告不成反被告詐欺~~~~^^
Donlin5633 wrote:
雙方有留資料的證據~~~不要告不成反被告詐欺~~~~^^



有雙方嗎?樓主內容只有樓主留資料給對方耶...

而且
詐欺是經濟犯罪,實在很難想像成立的空間~
My Blog -> http://saintchris.pixnet.net/blog
大大 我跟你說

3000元 你就付了吧

順便包個2000元 紅包之類的

合解書 寫一寫

不然一直拖 對方會一直卡油的^^"

用錢能解決的事情 就趕快解決吧

不然他身上的傷口越來越有問題時,會越賠越多
表示同情!
看你說的情況
對方就是想要錢而已
那就好辦了

你問她1500要不要
不要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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