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哥+ wrote:
不茍同這種只有路權沒有安全的觀念....(恕刪)
你的論點建立在禁行機車是為了騎士安全才成立,
問題是,當初政府實施禁行機車政策並非為了安全,
所以也沒做過禁行機車前後機車肇事率的統計,
既然如此如何證明禁行機車對騎士安全有提昇?
但現在事實卻證明,
官方交通部運研所:
交通部運研所研究發現,機車行駛路肩、路緣風險比行駛慢車道高七成七;若依事故位置分析,輕型機車傷亡風險也比重型高,其在機車優先道上的傷亡風險最高、較重型高出九成五。
若依事故位置分析,速度慢的五十c.c.以下輕型機車平均傷亡風險比重型機車高出四成一,其中在機車優先道最危險,高出九成五。
市議員秦麗舫質詢交通局官員:
忠孝東路塗消一條禁行機車道後機車肇事率下降
官方在沒有統計研究的狀況下宣稱禁行機車為了安全,卻又以數字證明發佈了禁行機車的確增加騎士風險;
因此你的論點根本就假議題,你如何證明你是對的?只是你感覺而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