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怎可以寬恕我八年前騎機車撞到一個騎腳踏車闖紅燈(小港大葉業北路跟小港路口)此路段是非常大條且多車對方掛了還索賠含保險兩百五十萬法院也判六個月三年緩刑因為他的違規造成他自己的死亡跟我一輩子的陰影建議政府能夠保護守法的人民
國情問題吧?台灣就一堆青少年違法騎車、飆車亂竄;昨天台南也有飆車族亂丟信號彈的新聞所以對此類的事故感到痛快也是可以理所當然的事不然去問問美國人,那些拿槍亂射的少年被警方射死,看他們的反應是HAHAHAHAHAHA 還是 What kind of fucked up cop
東影神煌 wrote:在台灣常聽到有人救人反被告為什麼??在台灣為什麼違規的人,還能要求守法的人賠償為什麼??...(恕刪) 本來違規的人是要自殺,結果你白目還去救他,害他繼續痛苦地活在人世間依法求償是件很合理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