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似的
儘管後方追撞的機車騎士大喊「無辜」,說他看到車門打開時,距離只有2公尺,根本來不及閃避,但追撞的機車騎士,連同轎車女駕駛,雙雙被依過失致死罪函送。
上星期的
再來一事件
以上星期那個例子而言.開車門有錯.但他倒了沒死.後車撞死的...那後車沒罪嗎?開車門的沒罪嗎?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犯罪要件...是不管車不車禍.而是以傷不傷害來看.你們還要硬坳機車90不會倒.撞了人沒事嗎?別再一直說想像abc...abc都是日常發生的.你經驗不夠沒看到不知道.不表示沒有.
機車撞行人.騎士被後車撞死
自摔.沒感覺有壓到人
這是新閒有的.不代表人生沒遇到.
我現在車保險都保現今最常理賠的正常值2000萬<單一事件最高賠 2000萬>.我怕意外且我要保護我自己...你對你自己及路上別人做多少保護???當你做不到保護自己保護別人.你怎麼要求別人???
我能開250但我只開 110<用定速>...我很會喝.但我不酒駕...我能24耐.但我會休息...你敢說你合法嗎?至少我現在就都不違法.而且我保護跟我在路上的人.我保險夠高.意外能處理.刑責...就只能面對了.但至少我保護了我家人.對方的家人了
jeter02 wrote:
所以我才說..不改變心態~不解決問題~只會帶來更多的危險!!!
沒錯! , 要改變心態 , 要解決問題
jeter02 wrote:
還有..台灣真的很小~並不需要開放機車上國道或快速道路!!
為什麼小就不需要機車??
看看有多人汽車是只有一人駕駛?? , 要是都改為大型重機 , 自小客需3人以上才可行駛
你想想會順暢多少~
jeter02 wrote:
只會一直在那處理車禍拖時間而已~
歐?
大型重機從2007年開放行駛快速道路及部份高速公路以來 , 只有發生過一件A1
你說的 "一直" 是什麼??
如果真要說一直 , 反而是一直看到汽車酒駕撞死人的新聞
上次開BMW酒駕的一次撞四個人 , 還有酒駕逆向的也有
還有快速道路逼車後撞護欄翻車的 , 樣樣都是汽車的最多 , 嚴格說起來 , 是"一直在那處理汽車車禍拖時間"
jeter02 wrote:
對了~請注意一下你的口氣..別那麼衝!!
我只不過是在討論探討而已~
阿? 我這樣很衝嗎?
我也只是在討論而已耶...拍謝拍謝
看看那幾個詛咒他人出車禍的 , 那才叫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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