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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紅牌可以上快速道路?

我本來要找前二天開車門新聞的...找不到...有一個開車門的.沒撞到機車.但機車為了閃他倒地的...開車門的被起訴求償
類似的
儘管後方追撞的機車騎士大喊「無辜」,說他看到車門打開時,距離只有2公尺,根本來不及閃避,但追撞的機車騎士,連同轎車女駕駛,雙雙被依過失致死罪函送。
上星期的
再來一事件
以上星期那個例子而言.開車門有錯.但他倒了沒死.後車撞死的...那後車沒罪嗎?開車門的沒罪嗎?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犯罪要件...是不管車不車禍.而是以傷不傷害來看.你們還要硬坳機車90不會倒.撞了人沒事嗎?別再一直說想像abc...abc都是日常發生的.你經驗不夠沒看到不知道.不表示沒有.

機車撞行人.騎士被後車撞死
自摔.沒感覺有壓到人

這是新閒有的.不代表人生沒遇到.
我現在車保險都保現今最常理賠的正常值2000萬<單一事件最高賠 2000萬>.我怕意外且我要保護我自己...你對你自己及路上別人做多少保護???當你做不到保護自己保護別人.你怎麼要求別人???
我能開250但我只開 110<用定速>...我很會喝.但我不酒駕...我能24耐.但我會休息...你敢說你合法嗎?至少我現在就都不違法.而且我保護跟我在路上的人.我保險夠高.意外能處理.刑責...就只能面對了.但至少我保護了我家人.對方的家人了
toocck wrote:
就第一次他父親出車禍...(恕刪)


請問是姓劉嗎???



忘了.以前女朋友的學生.見過幾次面.很漂亮很有氣質的女孩子...反正能看不能用.名字忘了
雙雙被依過失致死罪函送
移送、函送...起訴...判決,要分清楚~~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我前面己有二例真實判決...
一撞死闖紅燈的.一個公車駕駛...請自行爬文

剛剛那幾個新聞都是這幾天的...判決???頭七都還沒做...然後又模糊焦點..我的意思是你們說abc是想像的.明明常發生.怎麼不能面對現實???

ballcat wrote:
同意同意!!!

滿街的違規停車 , 太不努力抓了

要是開放民眾檢舉可抽成 , 交通一定更順暢


真有心幫助改善交通亂象
沒抽成你也可以去檢舉的
靠您啦~

toocck wrote:
我前面己有二例真實判...(恕刪)


硬凹很丟臉的 知道嗎?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toocck wrote:
刑責的問題問了二天.也無解.沒有一個有guts.不敢正面回答.為什麼別人要為機車騎士自摔自撞負刑責?


有夠無聊的
騎士自摔被別人壓到撞到
檢警不是常常在說未保持安全距離該注意未注意云云所以要負責任
這你也可以一直拿來說嘴
很多人不是支持惡法亦法?
損害到自身權益的時候又要推翻之前的說法是很正常的事咩???~
我覺得某些人沒知識也要有常識
人家懶的跟你說不代表不知道
不用以為自己什麼都懂
比你行的人多的是~
toocck wrote:
我前面己有二例真實判...(恕刪)

其實要開放一定要有很多配套
執法也要更嚴
甚至你覺得判決不公,或是保險之類的問題也可以提出
但這些都不是正常騎機車的人的錯

意外一定有,大家也不願意發生
機車防護比汽車差很多也是正常
但我不覺得這是禁止機車使用高架道路的理由
jeter02 wrote:
所以我才說..不改變心態~不解決問題~只會帶來更多的危險!!!

沒錯! , 要改變心態 , 要解決問題


jeter02 wrote:
還有..台灣真的很小~並不需要開放機車上國道或快速道路!!

為什麼小就不需要機車??

看看有多人汽車是只有一人駕駛?? , 要是都改為大型重機 , 自小客需3人以上才可行駛

你想想會順暢多少~



jeter02 wrote:
只會一直在那處理車禍拖時間而已~

歐?

大型重機從2007年開放行駛快速道路及部份高速公路以來 , 只有發生過一件A1

你說的 "一直" 是什麼??

如果真要說一直 , 反而是一直看到汽車酒駕撞死人的新聞

上次開BMW酒駕的一次撞四個人 , 還有酒駕逆向的也有

還有快速道路逼車後撞護欄翻車的 , 樣樣都是汽車的最多 , 嚴格說起來 , 是"一直在那處理汽車車禍拖時間"


jeter02 wrote:
對了~請注意一下你的口氣..別那麼衝!!
我只不過是在討論探討而已~

阿? 我這樣很衝嗎?

我也只是在討論而已耶...拍謝拍謝

看看那幾個詛咒他人出車禍的 , 那才叫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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