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騎fighter150之前車禍狀況跟妳差不多對方違規我當時報價26000元對方聽到也說不要不然就是不接電話跟他耗了快一個月時間終於車禍鑑定單出來了 對方還是不賠於是我傳了一封簡訊 不賠就法院見隔天對方乖乖約我出來談 賠我錢和看鑑定單告還是有用的我的經驗
A007BOY wrote:存證信函只是用來計算...(恕刪) 本來就沒有法律效力呀~只是通知對方"我要認真囉!"的意思~不過對於很多不懂法律怕訴訟之累的台灣人而言,看到之後就會很快的"連絡你"了 實務上超好用啦~ 沒試過的一定要試試看
最近剛車禍車頭爛掉..側邊刮傷..三腳架..前避震..等等不知道還有哪裡損壞(反正我要求全部有傷痕都換新因為是對方肇事..我要求全部更換原廠新品((畢竟我新車不到一年全部修理好1.5萬目前手腳受傷都還在醫療..尚未與對方和解..剩下我醫療方面跟這段期間無工作的損失還要再求償
D大這篇文章真是有實質的效用 好文章 可不可以借我轉PO到部落格因為小弟有很多朋友不知01的論壇 更不知道車禍後如何自保看了文章 學了很了多~~也了解很多這篇確實可以讓發生意外的車友多一份保障還有捍衛自己安全上的權益....不然傻傻被人坑 或是當冤大頭就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