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交通事故?是因為碰撞才產生交通事故看完樓主的文章確定是沒有發生碰撞說句難聽的你要自己擦牛屎(台語)對方頂多是違規可以開罰單你只能歸類為自摔而非交通事故還會被說成"未注意前方保持安全距離"如果注意前方保持安全距離車速勢必是在你能反應到前方有車輛違規迴轉的速度如果不能反應到代表你車速過快雙方都有錯但非交通事故對方頂多負起道義上的責任賠賠你受傷的醫藥費就仁至義盡了不賠你就閃人也是剛剛好而已因為不是交通事故沒有和不和解的問題只端看對方仁不仁慈or有沒有同情心要不要負道義上的責任而已
職業照,少叫他在那邊鬼扯蛋有家庭要養就可以違規,有父母要養不就可以撞死人管他孩子要不要養,若是一堆人都這樣做,說我上有20高堂,下有子孫無數要養啟不就無法無天爭取自己應有利益,請報案,警察吃案就請她們頻果
u9207008 wrote:何為交通事故?是因為...(恕刪) 前一陣子有一個案例...A車因為要倒車出來.所以到車後佔用了整條道路(車子斜斜的)B車直行因為要閃避A車.結果閃避不及.於A車車尾自摔(沒碰撞).最後法官判A車為肇事主因....判賠.所以這不關有無碰撞或是自摔的問題.如果依大大的論點.改天我在你騎車時然後作勢要撞你..把你逼到摔車...反正我也沒撞到你.那我該賠你嗎???還是你自己回去"擦牛屎(台語)
TW law SUCKs!!!應該像US一樣, 誰錯就誰該負責, 哪管車子大小.卡普兇 wrote:沒辦法,台灣的怪現象:大車賠小車,小車賠摩托車,路人就算違規穿越馬路被撞到,反而撞的人要賠路人台灣法律是情→理→法跟美國的"絕對路權理論"完全相反,美國法律是法→理→情
樓主可以提告啊!!!!!這是明顯的違規肇事!!!!!為什麼不能告?為什麼要看人情義理?有照片佐證最重要!!「對向車輛 違規雙黃線「迴轉或左轉」『嚴重侵犯』到樓主(直行車)的用路權,造成樓主摔車受傷」這是很明顯的違規引發交通事故理當賠償!!樓主就拿這條上法院告吧~
jash1113 wrote:前一陣子有一個案例....(恕刪) 沒碰撞確實無法構成交通事故是跟本沒辦法送到交通法庭成為案件的除非走刑事前題要證據力但您舉的例子是對方是惡意行為當然是違法您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嚴重點蓄意謀殺那就牽涉到刑法而不是單純交通事故怎麼認定是否過失傷害或是蓄意謀殺還是由法官決定吧倒是樓主這例子很多有心人用來作"假車禍真詐財"的手法之一去威脅對方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