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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管理者協助處理 ~SEVEN~ 勁戰避震開箱 一文!!

RX7BEAR wrote:
國外講法理情台灣講情...(恕刪)


大大~說真的~
台灣就是因為講情理法社會才會那麼亂...
不過這算是題外話了~SORRY...

台灣的法太弱了...根本沒什麼強制力可言...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看了很多
今天我來插花一下
不管法律成面的話
今天換成你的構想,沒有經過告知,就任意被人拿來使用
而且還說是自己製作的,雖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就是你自己製作的
但是仿冒也仿的不要一模一樣,人家的圖就沒修改
就直接拿來用,換成是你做何感想
大家將心比心,我希望是能和平解決,但是在我看來已經不太可能了
而且管理員連一個屁都不敢放(如有不當我會更改但這是事實)
我相信這一篇文章已經有人按很多回報了
但是效率呢?
還有這裡是01的板,當然其他版的來這裡要討公道
一定會吃虧,在別人的的地盤要討公道,就算是你對,但是基於人的黑暗面你,不會被圍樵才怪


最後一句話,大家將心比心,換個角度想想
今天如果開板的人,可以早一點出來道歉的話,並且將圖片刪除
我相信不會鬧成這樣
今天我已經跟車主聯絡上了

車主也很有誠意的跟我道過歉了...

貼紙並不是他製作的 是他的客人給他的

似乎是某店家流出來的 而這個我們會在繼續調查...

謝謝各位的意見...
會不會查一查最後查到是自己板上的人做出來送人的
店家送出來的~那就有追的必要嚕
如果該店家是掛在店賣或者是當贈品送顧客都屬商業用途喔
版大~該申張的權利還是要阿~~
KAO那邊已經PO了.....有KAO車友找到SEVEN的車停在哪....語氣似乎想採取非理性的手段,希望不要演變成原本有理的一方變成無理,這種事情如果越演越烈,搞不好演變成兩個討論區的不悅,希望SEVEN大趕快出面說明,也希望KAO的朋友能寬容個一點點,以合為貴,多寬限個幾天說不定SEVEN會出來的


PS:剛剛發現SEVEN好像已經出面了 明天又是個好天氣 鳥語花香 沒事啦
kaku38 wrote:
KAO那邊已經PO了...(恕刪)


話說那邊的板友熱血的真不少..........XD

或許原創可以站在和氣生財的角度,

找到木牌製造的人後跟他洽談,

讓KAO上想裝上這種木牌的車友也能擁有,

讓這件事能有個雙贏的結果,

多一個朋友永遠比多一個敵人來得好阿。
先恭禧雙方能在這件事上有個能和解的共識..

另外我想在著作權上在澄清一下.以免01上的網友大家有所誤解..

違反著作權---跟你有沒有商業行為.創作人有沒有註冊等...都沒關係
著作權法係採創作保護原則,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不以申請著作權登記為權利取得要件。
最最簡單的說法.如果你盜用別人的著作去賣..將來你就會賠很多錢.
如果你盜用別人的著作是自己用.將來可能賠比較少
但不管有沒有買賣行為.跟有沒有違反是2回事..有賣有違法.沒賣也是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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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跟大家說明:甲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打了一篇旅遊文章..乙看到後.把甲的原文自己重打.貼到自己的部落格上.這樣有違反著作權嗎...答案是有的喔
雖然甲跟乙都沒把文章拿來賣.雖然乙說字是我自己重打的...但是乙還是違反著作權了..

我貼一些法條給大家研究研究

1.著作完成時即享有著作權,毋庸辦理著作權登記(甲在著作完成時就有著作權)-------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knowhow/copyright_knowhow04.asp

2.著作權保護的著作共分為十一類(文字創作是有包含的喔)------------------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1.asp

3.甲把文章貼到網路上供人觀賞.並不代表甲沒有著作權喔(請看第2段)---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48.asp

4.著作權的相關罰則....(第七章第九十一條開始說明罰則)------------------------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law/copyright_law_95.asp

5.另外有網友說...我自己照著原創.自己用手工割一組一樣的..算不算違反著作權...
或是上面例子乙說字是我自己重打的(一樣以上面連結.看第3條第5項..重製)

番外篇----前陣子吵很凶的.學生影印創作的問題---http://www.tipo.gov.tw/copyright/copyright_book/copyright_book_14.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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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麼多主要是希望01的網友.不要有似是而非的關念..
KAO不希望貼紙路上亂流通
真真假假分不清楚

為了捍衛主權
所以KAO版的人講話偏激....可以理解

但是換個角度想
以後路上看到貼這貼紙的人是不是可以直接聯想這台車主八成是出言不遜的人

大家都是成年人縱使對方有錯在先也是先溝通了解
不明究理的先把別人狗幹一番再跟別人談和.....這是先兵後禮??

既然~SEVEN~已經道過歉....是否有人也該為~SEVEN~遭受不平言語騷擾來道歉
小晴sunny wrote:
KAO不希望貼紙路上...(恕刪)


雖然情緒性字眼是不容易被接受的

但這件事,兩造當事人都已經"直接溝通"過
那我們這些旁人其實也沒立場再多說什麼了

前面幾篇的說得好
多一個敵人、不如多一個朋友

大家來逛板
求的不過就是一個和諧、愉快的feeling嗎

孰是孰非值此階段已非重點
重點是別再對雙方造成傷害

我個人倒是挺佩服SEVEN勇於認錯的態度
還有KAO板原創大大的肚量...

逛板逛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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