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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光陽機車提告會成立嗎?

ddhhddhh2 wrote:
當然對你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為猴子攝影師的事件裡,告他的是團體或財團,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方比他有能力去耗,這才是重點,只有你揪著那個名詞,這樣才能"振振有詞"啊,有節外生枝的機會,怎麼能放過,所以你說重不重要?

原來如此,是團體還是財團不重要,那你一開始就這樣子說明就好呀,
又是相對性又是一貫性的亂扯,最後發現自己邏輯不通扯不下去了再來說人家很在意這個,嗯?


ddhhddhh2 wrote:
同樣的,這句話也可以跟猴子攝影師說,今天你可以在這邊振振有詞的說,那完全是因為結果論,猴子攝影師如果真的告輸,也沒人會說他讓猴子自拍到底有什麼錯。

還來結果論呀...XD

就結果論來看,攝影師是放棄繼續訴訟,而這三位是登報道歉,
就過程來看,攝影師贏了兩場,這三位是連打都沒有打就投降當輸一半。
不論從結果或是從過程來看,這兩個例子都完全類比不了,OK?

我前面就說啦,已經登報道歉了還有人在這裡拗著要解套,
真要打了一場贏了,光陽還上訴的話那不就被幹到爆,結果卻是直接投降輸一半。
而你從前面一直在辯解為什麼不打一場再來講的論點,從【官司打贏還會被弄到破產】所以不打,改成【沒錢打官司】所以不打,
但是就被你刻意刪掉不回的友站文章說明就可得知,根本也不是什麼沒錢打官司,至少,打個一場的能力還是有的。
結果卻是打都沒打就登報道歉了耶....原因是什麼想也知道,倒是有人一直在拗。

ddhhddhh2 wrote:
當然要你出錢啊,因為人家都不玩了,是你一直在說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至於我,我從頭到尾只是陳述這個事實而已,不但如此,我也能理解人家為何不跟光陽周旋的原因,全世界只有你一人不但不理解,還真以為就是這麼一回事,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是你吧?

原來如此,逞口舌之快在爽的是他,高潮的是酸民,鍵盤支持的是你,然後對他行為不認同的我要花錢讓他打官司試試看...XD
你真的是讓我見識到了鍵盤支持的最高等級了。

再來,是我在說不打一打怎麼知道輸贏的嗎?
我還以為整個情況是我覺得他們不打官司就登報表示他們自己也知道打不贏,倒是你一口咬定他們是因為有各種理由不打官司,真要打下來還不知道誰輸誰贏,結果現在變成是我說的要我出錢?

你...記憶力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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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怎麼還有一段就這樣子刪掉了,這樣子不好啦,這段可是狠狠的打臉你說他們是因為沒錢打官司還不打的陳述耶
為了怕有些人沒有看到,就請讓我再複製貼上一下:

友站裡有一位自稱其中一位當事人是他朋友老婆的親戚的網友的資訊。

本來光陽是要求他們三位捐點錢給公益團體做做公益就好,
但是這三位就是要花【六萬塊】買一個小版面來登道歉啟事,心態自然就是想要把事情鬧大。
有能力這樣做的人你要跟我說他們是沒錢打官司而不是因為自認贏不了所以才連【一場】官司都不打,我是覺得說不太過去啦。

DSNT wrote:
原來如此,是團體還是財團不重要,那你一開始就這樣子說明就好呀,
又是相對性又是一貫性的亂扯,最後發現自己邏輯不通扯不下去了再來說人家很在意這個,嗯?


我沒有說扯不下去啊,但"不論是團體還是財團,總之他們比他有能力可以搞到他玩不下去",這是一開始的論點,只有你揪著這個名詞,討論到第五頁還繼續說,前面我也講了,那我"嚴謹的正名",但你還要繼續嚷,這充分的表露,確實是你 DSNT 式的01發言,重車版都清清楚楚的。

至於下面的東西,你要無限迴圈也是你的自由嘍,因為任何一個眼睛雪亮的人都知道,猴子攝影師的例子用在光陽這事件上的意義是什麼,前面我也說了很多,但 DSNT 式的迴圈介入,使這"論點清晰"的話題變得污濁

人家登報道歉,是人家的選擇,而猴子攝影師不選擇道歉,這是他們兩這之間唯一的差別,全世界都懂,只有你不懂。

DSNT wrote:
話說,怎麼還有一段就這樣子刪掉了,這樣子不好啦,這段可是狠狠的打臉你說他們是因為沒錢打官司還不打的陳述耶大笑
為了怕有些人沒有看到,就請讓我再複製貼上一下:

友站裡有一位自稱其中一位當事人是他朋友老婆的親戚的網友的資訊。

本來光陽是要求他們三位捐點錢給公益團體做做公益就好,
但是這三位就是要花【六萬塊】買一個小版面來登道歉啟事,心態自然就是想要把事情鬧大。
有能力這樣做的人你要跟我說他們是沒錢打官司而不是因為自認贏不了所以才連【一場】官司都不打,我是覺得說不太過去啦。


這一段我沒什麼意見,所以不需要扯,就像我前面說的,這是他們的選擇,我完全尊重,倒是,你完全的相信這個資訊,而這資訊是"友站當事人朋友的老婆的親戚的資訊...",而不是你"親自求證來的",然後拿著這資訊當做"絕對無誤的",呵呵....
ddhhddhh2 wrote:
我沒有說扯不下去啊,但"不論是團體還是財團,總之他們比他有能力可以搞到他玩不下去",這是一開始的論點,只有你揪著這個名詞,討論到第五頁還繼續說,前面我也講了,那我"嚴謹的正名",但你還要繼續嚷,這充分的表露,確實是你 DSNT 式的01發言,重車版都清清楚楚的。
至於下面的東西,你要無限迴圈也是你的自由嘍,因為任何一個眼睛雪亮的人都知道,猴子攝影師的例子用在光陽這事件上的意義是什麼,前面我也說了很多,但 DSNT 式的迴圈介入,使這"論點清晰"的話題變得污濁。
人家登報道歉,是人家的選擇,而猴子攝影師不選擇道歉,這是他們兩這之間唯一的差別,全世界都懂,只有你不懂。 大笑大笑大笑

看來除了刻意忽略某段不回了之後,最後發現整個就是拗不了,只好拿傷害最小的一段來給自己一個台階下了。
急急忙忙扣別人一個帽子,試圖以此要人家不要回文,你還真是從前面就用這種手法用不膩耶。

直接把兩者最大的差異【有沒有贏過一場官司】給跳過,自己給自己一個結論兩個例子唯一的差別是有沒有登報道歉,
扯不下去之餘還不忘自我催眠一下自己【論點清晰】,這個真的要給你

ddhhddhh2 wrote:
這一段我沒什麼意見,所以不需要扯,就像我前面說的,這是他們的選擇,我完全尊重,倒是,你完全的相信這個資訊,而這資訊是"友站當事人朋友的老婆的親戚的資訊...",而不是你"親自求證來的",然後拿著這資訊當做"絕對無誤的",呵呵....

整個內容是不是絕對無誤我可沒說,但是至少那一小塊版面就要六萬多塊這個是沒問題的,光是這點就可以反駁你是沒錢打官司的論點了。
更別說該 ID 之前在該論壇的發言,和你這位什麼都不知道就可以假設一堆情況來解釋為什麼人家不打官司最後被打臉只能無視的 ID 來比,他的話的可信度明顯是高了這麼一大截喔(笑
shiyang99999 wrote:
如果今天我操您祖宗十八代您會不會告我?
還是您可以試試罵我看看
我絕對告到底
我不是財團看我會不會贏?...(恕刪)


「法官首先解釋公然侮辱罪的判斷標準:
單純以「垃圾」、「冷血」、「政治垃圾」、「王八蛋」之文字用語觀之,固然可以認為是屬於侮辱他人之文字;然在個案具體判斷上,則不能以此鋸箭法對文章斷章取義,需綜觀全文之上下文意,始能加以判斷該等用語客觀上是否為侮辱行為、被告主觀上有無侮辱自訴人之犯意。
也就是說,到底被告刀大說邱毅「政治垃圾」是不是為了侮辱邱毅而講,不能因為九把刀用了「垃圾」、「冷血」、「政治垃圾」、「王八蛋」這些字,就直接認定九把刀在侮辱邱毅。法官認為,這是種斷章取義的做法。相反地,我們應該要好好九把刀講話的全文前後脈絡,透過理解九把刀講話的用意及內容,進而判斷九把刀說邱毅「政治垃圾」是不是為了侮辱邱毅而講。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調和
法官表示:
公眾人物之言行事關公益,在社會生活上負有應以最大之容忍接受監督之義務,此為憲法保證言論自由與法律保護個人名譽權之權利衝突與調和。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涉案的人是公眾人物,基於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本應受到社會監督、檢驗,當大家對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表達意見、提出看法,法律的天平就要偏向言論自由多一點,對公眾人物名譽權的保護少一點(但不能完全沒有),好讓社會大眾能暢所欲言、交流意見。」

文章出處:言論自由

光陽被「損害名譽」,恐怕也不能單看網友是否罵了什麼不堪入目的字眼或是圖檔,要視全文前後脈絡而定!
例如「盤子價」有貶抑的意思嗎?網友有故意損人名譽的犯意嗎?還是就事論是?透過光陽同一台車國內外價格的差異,網友對於光陽這種內銷定價策略給予「盤子」的評價,這就可能不屬仿礙名譽這塊了。


還有,你不是公眾人物,人家沒事不會提到你祖宗十八代,若真有此事,提告是你絕對的權力!我支持你!
但我不支持光陽提告。

xboy200 wrote:
「法官首先解釋公然侮辱罪的判斷標準:
單純以「垃圾」、「冷血」、「政治垃圾」、「王八蛋」之文字用語觀之,固然可以認為是屬於侮辱他人之文字;然在個案具體判斷上,則不能以此鋸箭法對文章斷章取義,需綜觀全文之上下文意,始能加以判斷該等用語客觀上是否為侮辱行為、被告主觀上有無侮辱自訴人之犯意。
也就是說,到底被告刀大說邱毅「政治垃圾」是不是為了侮辱邱毅而講,不能因為九把刀用了「垃圾」、「冷血」、「政治垃圾」、「王八蛋」這些字,就直接認定九把刀在侮辱邱毅。法官認為,這是種斷章取義的做法。相反地,我們應該要好好九把刀講話的全文前後脈絡,透過理解九把刀講話的用意及內容,進而判斷九把刀說邱毅「政治垃圾」是不是為了侮辱邱毅而講。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調和
法官表示:
公眾人物之言行事關公益,在社會生活上負有應以最大之容忍接受監督之義務,此為憲法保證言論自由與法律保護個人名譽權之權利衝突與調和。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涉案的人是公眾人物,基於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本應受到社會監督、檢驗,當大家對公眾人物的言行舉止表達意見、提出看法,法律的天平就要偏向言論自由多一點,對公眾人物名譽權的保護少一點(但不能完全沒有),好讓社會大眾能暢所欲言、交流意見。」
文章出處:言論自由
光陽被「損害名譽」,恐怕也不能單看網友是否罵了什麼不堪入目的字眼或是圖檔,要視全文前後脈絡而定!
例如「盤子價」有貶抑的意思嗎?網友有故意損人名譽的犯意嗎?還是就事論是?透過光陽同一台車國內外價格的差異,網友對於光陽這種內銷定價策略給予「盤子」的評價,這就可能不屬仿礙名譽這塊了。
還有,你不是公眾人物,人家沒事不會提到你祖宗十八代,若真有此事,提告是你絕對的權力!我支持你!
但我不支持光陽提告。

法官的自由心證有太多的模糊空間
換另一個法官可能說法又不同
法官如果要定您罪可以文情並茂的說您貪汙
法官如果要放您一馬也可以引經據典的說這是大水庫
從光陽這件事來看
車廠不是不能弄您
平常只是因為您們太小咖懶得理您們而已
我同意公眾人物應該承受比一般人更多的監督
但監督要有憑有據
如果口無遮攔流於謾罵
反正大公司法務閒著也是閒著
加減弄一下酸民就要花好幾萬了
而被弄得只能說活該
本來每個人就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我相信如果有人在現實生活中或是網路每天問候您祖宗18代
您也會氣得想要告人
為什麼?
這不是我的言論自由嗎?

敬告諸位酸民慣犯
不要不見棺材不落淚
夜路走多總是會碰到鬼
我百分之百支持光陽提告
而且之後要繼續告下去
真是大快人心!

DSNT wrote:
看來除了刻意忽略某...(恕刪)


別鬧了~給他點面子好了!!
繼續和他談只是讓他拼命找洞鑽,何必呢!!
一個車廠要提告,這是事實?提告原因?眾所皆知?

一開始看到他回我的文,就知道他是來亂的,可能也在其中,希望透過網路輿論壓力希望自己不會中獎!

ddhhddhh2 wrote:
喲~振振有詞的勒,那請你跟這位攝影師說"自認自己站得住腳ooxx..."

法院雖然總是判攝影師贏,卻被財團搞到要破產

然後死刑冤案那些的,真可惜已經被弄死了,雖然立場不但站得住腳,更沒犯罪,卻沒機會為自己辯駁,徒留一個讓人說:立場站得住腳的話就ooxxooxx啊~

這邊簡直是光陽一言堂啦
,...(恕刪)

一樣~立場沒問題,本身說的都是事實,沒必要擔心!
這幾天陸續都有人在喊著車廠要提告,怎麼不順便說自己說了甚麼話在擔心?


BlackDragon wrote:
如果立場沒問題,何必怕被告,最近一直有人關心?
在網路發言本來就要實事求是,而不是聽謠言
更不用說有些人擺明就是回文來亂的!
唯恐天下不亂……
為什麼你在乎?因為你心虛?也發了沒事實的言論?


一直都有人在喊個車廠盤子價,有誰被告?
一些人買了新車遇到瑕疵遇到車王,上網抱怨事實,最後有誰被告?
不要太過分,都沒事~謠言越滾越大,大到一些酸酸開始捕風捉影胡謅一堆
真的有必要去跟風回文來提高自己的存在感?
被告是剛好~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別心存僥倖
網路凡走過必留痕跡!
shiyang99999 wrote:
我相信如果有人在現實生活中或是網路每天問候您祖宗18代...(恕刪)


重點是有人沒事一直提你祖宗18代,而且還有一堆支持者相挺嗎?沒有嘛!你一直想像這種幾乎很難出現的情況來類比這次光陽提告事件,我是不曉得有什麼意義啦。

況且一般人要怎麼評論、監督公眾人事物,你管不著啊!而且法律也有一定的保障!誰說不行漫罵的?聽了不爽?光陽當然可以提告啊!但就算告贏了,難道就真的贏了嗎?網民會因為這次事件就真的不敢講話了?你也太小看大家了!
若說提告,整天被罵腦殘的交通部官員恐怕才該出來告人吧!當然贏不贏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啦。

只是有一點我還真的不太明白,為什麼有人對那兩位登報道歉的網民出醜會有療癒感呢?這兩位網民或是他們的言論是曾經「傷害」了某些人嗎?否則哪來的「記恨」,進而療癒呢?

xboy200 wrote:
重點是有人沒事一直提你祖宗18代,而且還有一堆支持者相挺嗎?沒有嘛!你一直想像這種幾乎很難出現的情況來類比這次光陽提告事件,我是不曉得有什麼意義啦。

當然只是比喻
我看一般人被問候一次祖宗18代就會氣得提告了,不是嗎?

xboy200 wrote:
況且一般人要怎麼評論、監督公眾人事物,你管不著啊!而且法律也有一定的保障!誰說不行漫罵的?聽了不爽?光陽當然可以提告啊!但就算告贏了,難道就真的贏了嗎?網民會因為這次事件就真的不敢講話了?你也太小看大家了!
若說提告,整天被罵腦殘的交通部官員恐怕才該出來告人吧!當然贏不贏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啦。

我當然管不著
但是當事人可以提告阿
光陽提告不管結果如何這也是他們公司的選擇
您管得著嗎?
xboy200 wrote:
只是有一點我還真的不太明白,為什麼有人對那兩位登報道歉的網民出醜會有療癒感呢?這兩位網民或是他們的言論是曾經「傷害」了某些人嗎?否則哪來的「記恨」,進而療癒呢?

因為我騎光陽的車子太滿意了
我自然想幫他們說話
這很奇怪嗎?
看到這些口無遮攔的酸民被制裁心中就很爽
這是我的反應
難道看到他們被制裁我一定要難過才可以嗎?
我連看到某件事情的自然反應都沒自由了嗎?
shiyang99999 wrote:
當然只是比喻
我看一般人被問候一次祖宗18代就會氣得提告了,不是嗎?
...(恕刪)

即便只是一次,請問你曾經無故被人問候祖宗18代嗎?或是你看過或是聽過有人「無故」被人問候祖宗18代嗎?一次就好!有的話可以提供我參考一下嗎?
引喻失意!想像的問題終究只存在於想像中,這對討論的幫助不大~

shiyang99999 wrote:
光陽提告不管結果如何這也是他們公司的選擇
您管得著嗎?
...(恕刪)

鬥嘴不是我的本意。大大不必這樣。
我有管什麼嗎?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而已。

shiyang99999 wrote:
因為我騎光陽的車子太滿意了
我自然想幫他們說話
這很奇怪嗎?
看到這些口無遮攔的酸民被制裁心中就很爽
這是我的反應
難道看到他們被制裁我一定要難過才可以嗎?
我連看到某件事情的自然反應都沒自由了嗎?
...(恕刪)

我有說你不準有療癒的感覺嗎?
請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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