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原點 報警處哩,有保險走保險,沒保險怪自己自己橋是最不專業的,人永遠只為自己想,怎橋都吃虧,報警做責任判斷(鑑定需30天)期間不要道歉,道歉就是認錯,等結果出來再道歉也不遲,也不要送上慰問金,如果有保險根本不需要出面,所以你說吧,保險很重要的,小弟我出過兩次車禍,都直接保險出面,我從沒出面過,日子照常,若是我錯,保費也頂多增加幾百到一千而已,保險真的非常重要的.除非搞出人命或殘疾時,基於人道與道德,出面是必然的,不然其它沒有危及生命或殘疾,全交由保險專員面對就行.不然保險費是繳來幹嘛的,不就是買保險與服務.
這條路是單線道嗎???若是,應該是後方沒保持安全距離 責任大 ???因為我也被陰過(我是後方)我要準被超過前車,他突然沒打燈就左轉,連煞車都來不急按的狀態下種田....在網路上問,都說我責任較大....
1、我想請問他們這樣超速的話會被開罰單嗎?超速不是你說的算。2、我該去跟他爸連絡嗎?是的,你有辦法的話可以連絡他們軍中的長官代為通知出來面對3、為什麼他們這麼晚了還可以在外面騎車?不關妳的事。4、如果他們不願意和解的話該怎麼辦?先下手為強,過失傷害先告下去。軍人最怕外頭有事。會很想大事化小的。5、他們超速這樣還是3跟7的比例嗎?超速不是你說的算。請最少最少提供影片佐證,不然各說各話而已,轉彎未讓直行車,你至少先輸九成。
小宸宇 wrote:2、我該去跟他爸連絡嗎?是的,你有辦法的話可以連絡他們軍中的長官代為通知出來面對...(恕刪) 這個觀念不對!車禍究責或是談和解,為什麼一定要"當事人"出面談?除非有人有傷亡,"道義"上出面慰問和致意外,當事人不一定要出面的!只要是獲得當事人授權的代表,都可以出面代為洽談!上次,我老婆開車不小心,從後面"挨"到一輛奧迪的屁股,把人家的保險桿都撞下來了,雙方下來看看人都沒事,點點頭致意!接著就打電話報警,再通知保險公司處理,後續就是保險業務處理了!我們跟對方也沒再見過面或通過電話!所以,他老爸出面代為處理並不為過,樓主有本事也可以請"律師"代為出面處理.
小宸宇 wrote:4、如果他們不願意和解的話該怎麼辦?先下手為強,過失傷害先告下去。軍人最怕外頭有事。會很想大事化小的。(恕刪) 老兄,別亂出主意,對方有兩個人,也一起摔了,按情況,應該比慢慢待轉的原po還慘,你告人家過失傷害,人家兩個人一起反告,怎麼辦?何況依目前情況看,原po恐怕至少要付70%的責任,若無法證明對方超速,恐怕要負100%責任,這樣告得成嗎?你別亂教,到時搞不好把原po害死了。
Q:1、我想請問他們這樣超速的話會被開罰單嗎?A: 超速如何證明?除非有監視器推算否則主張無理由Q:2、我該去跟他爸連絡嗎?3、為什麼他們這麼晚了還可以在外面騎車?A:這點看他是否在休假中,以及對方談的態度,從有無積極處理便可知悉Q:4、如果他們不願意和解的話該怎麼辦?同上,若非休假中很好弄,反之由訴訟解決Q:5、他們超速這樣還是3跟7的比例嗎?(1)首先第三人責任在賠對方醫藥費,妳這個三寶居然沒保,等著付醫藥費囉(2)這種車禍很簡單,妳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再加妳未注意車前狀況對方:妳可主張行經路口未減速加未注意車前狀況總之本案妳的過失絕對大於對方,我相信對方速度一定很快,地上剎車痕也能知悉惟無證據時只能為如此主張看鑑委如何認定結論:1.妳過失絕對大於對方2.等著負擔對方醫藥費(妳的醫藥費由對方第三人責任險負責)3.機車部分等比例分配4.雙方都可告對方過失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