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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機車罰單申訴被駁回

樓主你自己都打出來了啊!內政部警政署執行「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道安執法實施計畫之文件內容所示,員警於取締有關「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之違規時,理應注意以下事項:

那只是內政部警政署發給各分局派出所的一份含或是處理單而已,「依法」它是沒有什麼效力的,就算你拿第二點出來也沒用啊!因為那只是規勸警察在取締拍照違規時「希望」他們能夠納入當時的周遭環境,但依交通違規處罰條例並沒有說當周遭被公車或其他車輛並排時,你就可以違規騎在寫有禁行機車的道路上,所以就算有拍到你確實是因為要閃公車或其他車輛並排的照片,上法院申訴你一樣是會被駁回,因為你要看的是「交通違規處罰條例」裡面的條文規範,而不是警察守則。
Smart
說真的檢舉有用的話就世界和平了,新北市政府海山分局不知道是案子積太多還是怎樣
從4月5號檢舉的案件到現在還是處理中這效率真的是...
以下附圖


自己違規還要牽拖一堆人,要大家一起陪你,不要這麼夭壽
這種我也被開過
只能說...繳罰款當做買個經驗
我想不只是你我,這邊應該也有人被開過
現階段法規就是規定這樣

至於那台紅線違停...你也可以檢舉他
會不會成立就要看了
法律就是這樣...就算你再窮你也不能偷拐搶騙

給你一個建議
買一支行車紀錄器
然後以後經過整排違停的路段
就沿著路邊慢慢一台一台騎
回家一段影片就可以檢舉十台以上
不但可以幫其他用路人遏止沒水準的駕駛
還可以具有解壓之療效

大部分公車不得已要往外側大角度的拉出來
就是因為公車格前後有車違停
這種的我尤其特別會檢舉
非常危險跟自私
停在公車格上更是誇張
違規的人總是有很多理由
1. 急著上廁所、家人生病、急著做善事
2. 車流量太大,塞車...
那別人乖乖騎在指定車道都是笨蛋就是了?
申訴應該不會過

建議樓主去檢舉那裡的違停,比較實際

R Y wrote:
看回文覺得蠻好笑得我...(恕刪)


路上空空的還騎在禁行機車上的很常見好嗎.
連前面明明沒什麼車還是有汽車為了快那一點點,而開上公車專用道的也一堆.
違規就是違規,違規就是違規,違規就是違規,
違規就要受罰,還申訴???????????
前面有公車,咦,沒時間煞車嗎???為何只有你們兩輛機車跑到內車道上?
再說一次,違規就是違規,違規就是違規,違規就是違規。



自從換了黃紅牌後

這種鳥罰單就再也沒收過了

不然真的很幹
我騎車開車搭公車 危險的是人不是車 廢禁行機車 重機上國道 燃料費隨油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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