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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違停罰單不繳,有這麼可怕喔?

樓主~

您只是一時的生氣而以我知道,沒必要如此玩真~

這只是小事,也許你現在生氣起來對你來說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我知道~

試著想想,以後你也希望您的小孩也這樣對您嗎?

家人也只不過是因為要繳這千元罰單,捨不得您白花這錢,您知道嗎?想想,其實家人是很關心您的.

就算您月入55K對您來說已經不錯了,但家人認為您賺的任何一塊錢都是很辛苦的.

也許吧,家人話說的重了點,但,別放在心上了,您知道家人的本意了嗎?他們真的不願意看到你所說的最後結果.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這篇文到底是取暖文還是抱怨文?!?!
這麼無聊還能蓋大樓...

bluerex-sky wrote:
樓主 記住你說的話啊 警察來協助追討時 記得把錢往執行人員臉上甩啊

還可以再多一條妨礙公務執行 這也算打人 還有一條傷害

小小罰單變成刑事 也不錯啊


喔?什麼妨礙公務,錢給你明明就配合公務執行耶,還妨礙公務

還有什麼妨礙公務又多一條打人又多一條傷害?你沒聽過法律競合嗎?一個行為只能罰一條

還有哪個執法人員這麼弱會被鈔票打傷?如果會被鈔票打傷,請叫他交出驗傷單來告我傷害

驗傷單:受傷原因:被千元鈔票10張打傷,那我也認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喔?什麼妨礙公務,錢給你明明就配合公務執行耶,還妨礙公務

還有什麼妨礙公務又多一條打人又多一條傷害?你沒聽過法律競合嗎?一個行為只能罰一條

還有哪個執法人員這麼弱會被鈔票打傷?如果會被鈔票打傷,請叫他交出驗傷單來告我傷害

驗傷單:受傷原因:被千元鈔票10張打傷,那我也認了...(恕刪)
讚 Lo~, 越來越有意思..

建議, 樓主您要不要提早通知水果雜誌或水果日報.., 日後若您要繳罰款時, 按照您所預想情境來這麼一回, 記得要有記者及 SNG採訪車到場, 即時幫您錄影!!
(二房東, 張淑 x, 現在也粉夯哩..)


Cheers.
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依舊對我不屑一顧!!
執法人員真可憐就要被你這樣糟蹋......唉

一個小路人 wrote:
剛剛收到違規停車的...(恕刪)


我知道你的感覺,已經被開罰單了家人還這樣的冷語以對,你只是在抱怨給他們聽而已,我相信他們也是無意的,唉~都是家人沒有什麼解不開的結。

一個小路人 wrote:
喔?什麼妨礙公務,...(恕刪)

意見樓主換成100元的紙鈔 換是 硬幣
這樣比較霸氣

記得要通知記者去


splendors wrote:
(二房東, 張淑 x, 現在也粉夯哩..)

他腦袋根本掉進媒體設的局裡面
他喜歡高調 媒體就讓他高調
越高調 破綻越多 到最後 人不見了
一個小路人 wrote:
bluerex-sky wrote:
樓主 記住你說的話啊 警察來協助追討時 記得把錢往執行人員臉上甩啊

還可以再多一條妨礙公務執行 這也算打人 還有一條傷害

小小罰單變成刑事 也不錯啊


喔?什麼妨礙公務,錢給你明明就配合公務執行耶,還妨礙公務

還有什麼妨礙公務又多一條打人又多一條傷害?你沒聽過法律競合嗎?一個行為只能罰一條

還有哪個執法人員這麼弱會被鈔票打傷?如果會被鈔票打傷,請叫他交出驗傷單來告我傷害

驗傷單:受傷原因:被千元鈔票10張打傷,那我也認了


出一張嘴,到時候再來看看上電視哭有精神疾病的是不是你,反正大家都笑你不敢啦,做人做成這樣還真是失敗

對了,腦羞覺得崩潰就按檢舉吧,我不會笑你的,乖
我要是樓主的主管或老闆看到這種發言,我可能隔天就請他走人了吧。
一個能月領55k,有車有房的人,竟然有如此幼稚的發言。
法律競合是這樣用的嗎?您想說的是法規競合嗎?

指行為人出於一犯意而為一犯罪行為,但卻有數法條同時對此犯罪行為規範。於此情形,因行為人只侵犯一法益,應被評價為僅犯單純一罪,故雖有數法條為規範,但只能以最適之法條論罪。

雖比較接近想像競合,但又應觸犯法律不同,上的法院也不同,導致似乎不能一起併刑酌度?

想像競合是指,同一行為人,因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而此數罪名在想像上產生競合之現象。例如某甲開車追撞某乙,造成某乙車毀人傷,則甲之一追撞行為,產生了傷害及毀損兩罪名,此時即有「想像競合」的問題。依刑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一行為而觸犯數罪名,------,從一重處斷。」故在「想像競合」的情況,必須從一重罪處斷。

但以你這案例是指行政法上的違停罰鍰蓄意不繳納一罪,刑法上個人名義提告的過失/蓄意傷害一罪,及公務員身份提告的妨礙公務一罪(此二罪應可併判) ; 民法上又可再要求公然侮辱的精神慰撫。

綜上,三罪三罰各開一庭判罰,似無不妥?

對不起,小弟認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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