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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單純車禍案件演變為刑事案件

建議你所有與警察和對方的對話都要錄音下來
到時候才有證據....
跟警察說:喔!吃案嘛!我懂了!
然後跟蘋果日報再說一次事情的來龍去脈!

我想這件事應該很快就可以處理好!

還有記得當下要嘛打回去

不然就當下提告處理
不要因為要去外地就擱著

警察說6個月根本就是拖!

馬上處理解決不是很好
帥氣的猴子 wrote:
小弟在2月27日晚上...(恕刪)
查當時段的通聯記錄 叫出來指認這樣不知道行不行
傷害 毀損都是告訴乃論,提不提告決定權在版主,若自己猶豫不決就別說警察吃案!

帥氣的猴子 wrote:
小弟在2月27日晚上...(恕刪)
.

雖然很不想建議這樣子的方式

但只有這樣子警察才會鳥你

請找民代處理吧.

自己也經歷過,最後也是找民代...警察才有所作為.

台灣警察基本上大部分都這樣子....悲哀..

帥氣的猴子 wrote:
小弟在2月27日晚上...(恕刪)


同感....沒用標點符號

看的很辛苦。
豬血糕的 wrote:
就是這樣姑息養奸的做法...(恕刪)


我提供的幫忙多你很多哦!
案情推演, 指引法律扶助, 你提供了啥?


這根本是樓主猶豫住了! 啥? 不相信這推演?

那就告吧! 警方必然會受理的. 樓主缺的正是他有生以來缺乏的法律知識, 所以, 要他去法律諮詢,
評估後再決定要告否.


並無姑息養奸啊. 不必笑死了, 要在法律上求得正義, 就得先評估, 並了解法律單位運作, 這是
十分務實的做法.


還有, 我認為打人不對. 若樓主錯失舉證時機, 貿然提告, 得到意料以外的結果, 豈不是更傷心.
那位警察究竟是害他或是雞婆的提醒他, 請專業的法律人 ( 免費法律扶助 ) 告訴樓主吧!
需要民代或議員電話可私訊我

年底又要選舉囉!

這時候最需要為民喉舌打知名度了

我朋友在當議員助理

應該會很樂意幫忙

帥氣的猴子 wrote:
小弟在2月27日晚上...(恕刪)


先禮貌的跟承辦員警詢問政風室的電話

帥氣的猴子 wrote:
小弟在2月27日晚上...(恕刪)


我很耐著性子,把你文章看完了。

如果連標點符號都不會標,也難怪你會被警察唬住!!!



誣告罪成立的可能性非常非常非常的低....

你可以看看成立的案例,非常少....


再來....

你直接把你疑問投訴到局長信箱,蘋果日報各一份....


然後驗傷單,相關照片準備好,然後翹腳讀讀國小寫作範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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