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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開車門 ~ 而我摔倒沒有碰撞到他的車子 ~ 所以對方不需要負任何責任 .....


030861368 wrote:
不碰撞不代表沒責任當...(恕刪)


我朋友上次被逼車摔車

警察過來也說是他沒撞到你, 自己騎車不小心
做完筆錄就走人了 傻眼
路肩不能行車???
哪個法條???
你自造的嗎?

葡萄不一樣 wrote:
沒錯此車是在路肩路肩...(恕刪)
其實真的是不能行車
只是大部分車道線都畫成15公分
如果只有一線+路肩
騎在那一線上,誰敢啊
保證一天到晚生命受威脅

或許是當初畫線的不知道有差別吧.....

sunny ch wrote:
路肩不能行車???
哪個法條???
你自造的嗎?
1.他沒有碰到你的車,那你摔車他為什麼要陪你??
2.既然他沒有碰到你,又沒有監視器可以證明你的摔車,是他開門引起的,那關他什麼事情??
這種人很白目,但是既然沒有碰撞,他就不算肇事,既然沒有肇事,他甚至不算當事人,連跟你和解的立場都沒有怎麼賠你,就算你叫警察來也一樣,他只要咬定開門前有看後面,沒看到你,所以開門,不知道你怎麼會衝出來,甚至還可以冤枉說有可能是你車速非常快所以自己沒煞住,那你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而且不管你們雙方怎麼說,事實是他也沒有撞到你,你又不能證明是他開門那一瞬間害你摔車,只能吞下去吧。
不是沒碰到你就不用負責,但是重點是你要能「證明」你的摔車跟他有前因後果。
看那個白線的寬度,你騎邊邊就輸了,請自認倒楣吧~

那個地方叫路肩

他車門開到最大,也沒影響到車道,所以請自人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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