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lgear551 wrote:照你的說法 只要是沒...(恕刪) \怎樣算隨便騎?機車就是只能騎邊邊水溝蓋 不能變換車道就對了?本來就不該有什麼禁行機車 這是政府的'德政'搞的一堆台灣人 就以為機車只能騎角落
kawa忍 wrote:今天載著女王及小女王...(恕刪) 看地圖該路段為四線道樓主騎到外側車道並無不妥!想超車就網內側車道超車!!直接公佈是那間幼稚園吧!!考到駕照後每次都會跟自己說:別人有慢的權利!!!想快點投胎也要在不危害他人的情況下進行!!!
kawa忍 wrote:今天載著女王及小女王...(恕刪) 如果你要找回場子的話其實不難幼稚園的車通常都會超載找時間去錄影取證再檢舉就好了台北縣社會局兒少課表示,幼稚園、托兒所使用的幼童專用車不得載送7歲以上小朋友,違者可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辦理,民眾發現違規,可向該課檢舉,電話為(02)29603456轉兒少課。交通部指出,幼兒專用車應符合交通法規依法申請登記,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關車身顏色與規格規定,一旦超載或規格不符,將依法處以罰鍰。另依據「台北縣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暨社教機構學生幼童交通車管理要點」,台北縣幼童交通車車身配色應以深紅、深黃相關配,不得以9人座廂型車或委託個體戶車隊載送學童,民眾發現違規業者,可向各地派出所或交通分隊檢舉。如果你是想糾正對方認錯的話就算了吧~不如提高自己的意外險額度來的實在不然就開車吧...
騎車還是靠右騎吧,往中間騎,如果被汽車撞到,往生了。到閻羅王那說,不管幾輪,路權一樣的啊。他也不會給你復活的…小弟從小到大,騎車的習慣就是盡量靠右騎。從沒想過路權一樣,我也是可以騎在中間。比較怕死吧…不過話說回來,娃娃車也滿惡質的。姑且不論按不按喇叭,要超車的話,內側車道明明就沒車啊。為什麼不從內側車道超車?
kawa忍 wrote:今天載著女王及小女王...(恕刪) 雖然我也不喜歡那些摩托車騎在大馬路中間的人 不過我開車 還是會用喇吧提醒 避免騎歐都賣的突然轉彎不過還是建議大大 靠邊騎 應該會比較安全一點 畢竟開車的對騎摩托車的都有點莫名的....不喜歡 呵!
kawa忍 wrote:今天載著女王及小女王...(恕刪) 第85條之1問:逕行舉發案件,在何種情形之下,可連續舉發?答:1. 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或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如未保持安全距離、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第2項(利用超車道超車,有安全距離仍未駛回原車道)規定之情形,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或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但其違規地點在隧道內者,不在此限。樓主的情況我能體會,那種完全不閃超車燈、不按聲喇叭提醒前車的人真的很惡劣!影片0:45處開始原文連結:【獵豹M1】 《11/28 更新影片完整版》跨越雙黃線同車道超車 兼 彎道刻意阻擋緊急剎車提醒一下是會讓的,而不是一路緊跟在後!偏偏還有人會說騎車就靠邊會怎樣嗎那排在後面又會怎樣嗎??
我想知道你騎多快可以把影片貼上來嗎?這樣才能就內容來就事論事我自己騎車也會騎到快車道,但速度絕對不會太慢如果遇到需要騎慢的狀況像是車子剛騎出門還沒熱好或在找路等等,就會靠路邊慢慢騎但如果是開車遇到太慢的機車還騎在路中間的話,會先按喇叭提醒如果沒反應我就會這樣超車題外話晚上在高雄如果遇到不要命狂飆的黑色轎車建議讓一下因為很多都是八大行業的司機在趕行程也不要因被按喇叭或是貼很近超車等行為就要把他攔下來為了自己安全,能讓則讓吧我有朋友在做相關行業原本我自恃開車技術還不錯但搭過他的公司車之後,從此都沒讓他載過這種開車法總有一天會玩掉自己跟別人的生命
kawa忍 wrote:今天載著女王及小女王...(恕刪) 機車是人包鐵騎車我都會儘量往外側騎 讓出空間 給後面的超車隨時注意後面是否有想超車的車輛必要時 放慢車速 讓他先過路上總是會有狂飆或酒駕的汽機車運氣不好 就會遇到出車禍可能是他的錯但倒楣是自己這時來追究誰有道理 誰沒道理 了不起 對方做一些事後補償 意義並不大自己或家人已經受到傷害在路上騎車像生存遊戲 代價是自己的生命 一次失誤就玩完
kkchiang wrote:建議如果最內線也沒有...(恕刪) 你這種人如果連路肩都不知道的話就電電.沒人會當你啞那條路就只有2個線道.娃娃車從內線切來外線但娃娃車白目的地方是由第1張圖來看明明兩線道前方遠處都無車娃娃車"可能"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至使LZ反應不及險釀意外 瞭嘛?如果照你意思再往右邊騎到路肩外.將導致路邊停車突然開門照成意外內線道要是一路都未標明禁行機車 本來就是可以跨越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