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拳 wrote:不知道如果是要去考駕照前被開單要怎麼算???因為等等就有駕照了!! 你是孤家寡人一個,毫無親戚朋友?雖然我們現在一般人都會在考照前自行練習兩下但在沒考到之前就可以騎著”自己”的車去路考,這明顯告訴別人是慣犯…找個人載你去,用他的車借你考一下,這是很困難的事嗎?
hina198611 wrote:本人今天11月22日...我可去監理站申訴嘛??(恕刪) 申訴是人民的權利,當然可以~~~但是大大呀~~~別再浪費公僕的時間了~~~他們的時間,就是我們納稅的錢呀~~~
這就像一名剛滿18的小孩,還沒有機車駕照,卻騎著機車,去監理所要考駕照在去監理所的途中,被警察攔下來開了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他也告訴警察,我剛滿十八,現在要去監理所考駕照 !但是重點是,你和他,都是一樣沒有駕照 !所以六千元的罰單,你申訴也沒用的
可能跟之前未戴安全帽開單後,回程又被開單搞在一起~~~被罰是應該的的,另外現在改成至地院行政訴訟庭提行政訴訟喔,要300元喔~~~~最好再想想,應該是合法的處分啦~~~另外我好奇的是,如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罰,惟依同法第8條規定主管機關是公路主管機關,似非警察機關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