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坐真的危險,也許覺得自己穿短裙不會影響到其他人但如果行駛途中跌下來發生意外,導致自己受傷就不要叫人家賠法律只要人人遵守,社會一定會安全許多酒駕抓到先判5年刑責,如肇事就加倍,撞死人直接死刑並凍結資產賠償受害者就像颱風天一堆人在海邊觀浪,被捲走就叫人救他們應修法只要勸導過就還繼續危險行為,發生意外,國家沒救你的義務穿短裙不是罪,有立法就開罰,提高罰金至1000因跌落發生事故造成其他民眾受傷,當事人要賠償如果他家有錢,不穿內褲出門,也不關我事,只要別太醜!
Asray wrote:如果她穿緊身短裙跟我出去,基本上我就會放棄騎車的選項,不然她要怎麼坐車,這不是問題!如果真遇上了,法規比較大,安全比較重要,要流血還是要露內褲,這應該是很好選的吧! 有些地方大眾運輸真的不發達,沒車開就只有機車可騎希望當大家遇到類似問題,就該要堅持己見,當個守法好公民別為了對方的堅持而違規側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