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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白目轎車亂逼車該怎麼處理呢????


william19930813 wrote:
遇到白目轎車亂逼車該...(恕刪)


除非你有錢有勢

或窮到不怕死


有錢的話..按車號查他車籍地址..進行理性/非理性報復


窮到不怕死..巴著他不放死賴不走拖他時間(合法)


依般大眾...行車紀錄器錄影(嚇嚇他/上傳東森/上傳01取暖)

依般大眾沒...行車紀錄器錄影..停路邊讓他先過...靠邊放慢讓他先走...在遠處臭罵他
hihigogo wrote:
但沒車的內側車道一見...(恕刪)


我騎車 也開車
我騎車時速超過表速70
就會直接騎外車道,就算有機車優先道也不會騎
在機車道跟外車道,來回變換車道,超越速度慢的機車
有比較安全嗎


有些地段,省道,台1線
市區只有兩線車道
內車道和外車道
然後內車道會畫上"禁行機車"

當你要超車時,難道還是從路肩超嗎?
都店家的攤位、違停、公車靠站~叭啦叭啦


超車就是打方向燈,騎上"禁行機車"的內車道
常常在市區看到,再找路的開30左右
你會跟在後面?別傻了
騎5年機車,沒收過 騎上禁行機車的紅單
很多路段擺明就是,設計不良
只有兩個車道,內車道還是給你畫"禁行機車"
當真機車不能騎上去嗎?不見得,自己看情況囉!


騎車專心、警覺、臨場反應要快
沒有甚麼危險的
一切都是當官的,在那自以為這樣對百姓好的想法!!!

台灣的社會,只會照書本講的,政府講的

怎麼騎,才安全,靠自己去體會囉!
這就是典型的 四輪嘴臉阿
他們主觀意識裡 就是認為機車不該擋在他們前面 所以看不順眼
遇到這種我都一定好好教育他們:我擋在你前面是你的福氣
你就在後面乖乖跟著排好隊就是了 吵什麼吵?
平常多少人想跟還沒機會勒

然後就準備攝影機 準備搜證了:D

duo80526 wrote:
我騎車 也開車
我騎...(恕刪)


super01tw wrote:
這就是典型的 四輪嘴...(恕刪)




黑阿~ 就是說阿~

更何況我騎車的路段也沒有貼上內側車道"禁行機車"阿~~

一副"摩托車不管怎樣就是要騎邊邊"的嘴臉

當下我還很生氣的問他"你真的有騎過摩托車嗎????"

再說時速60在我所說的路段真的是"不慢"了好麼!!~

路上一堆車都比我慢 我還要一直打方向燈變換車道

嫌我慢??

四線道路那麼大 不會超車喔???

非要開在外側車道才來嫌別人慢 根本王八~~!!



還說這叫"我在教你要怎麼騎車喔 摩托車就是要騎路邊"!!!

路邊 你是要多"路邊"??

都跟他說路邊併排違停的一堆 還在跟我"路邊"

說我駕照剛考到難怪不懂交通規則

阿你是很懂是麼???



"跨越雙黃線"叫做你很懂??

我騎中間車道 沒說"禁行機車" 沒違規!!

沒隨意變換車道 沒違規!!

沒闖紅燈 沒違規!!



你哩??

光"跨越雙黃線"你就違規了 你就"違法"了!!!

(更遑論還"逼車" 向上呈報這該怎麼處理呢????)



說誰的錯誰就要"道歉"~



你當下就該"道歉"了!!!
你也在新竹喔~
新竹的交通真的很擁塞
我也常常被逼到中間出不去耶~
其實因為"免費"停車位少~導致違規停車多才是弊病.....
騎機車難~開車更難~所以我車都放台南~這裡只騎機車~
說真的被逼車鑽不出去真的常發生...儘量閃就是了~
您熄怒啦~
在路上飆你國罵,你可以告他公然侮辱阿

acmechc wrote:
你也在新竹喔~
新竹...(恕刪)


其實我家住竹北 只是在新竹念書~

路邊的違規停車真的很多~

連前來協調處理的警察杯杯都有在這方面替我說話~~!

警察杯杯也說 可以的話 能讓則讓~(相較下那位轎車駕駛管你三七二十一就是要你騎邊邊 態度根本~)

其實我真的很不喜歡騎路邊(我不想重述路邊的"狀況"!!) 所以我都以60到70的車速騎在內側車道

這樣還要嫌我慢喔?????

(我用這樣的車速騎乘時你在哪裡????? 轎車駕駛??)

我騎慢的路段又不是沒車道讓你超車 你跟在我後面幹嘛????

08宋 wrote:
在路上飆你國罵,你可...(恕刪)


其實我也有用髒話對他開罵~(姑且算了)

不過他有"動手"我沒"動手"

該怎麼處理呢????
william19930813 wrote:
其實我家住竹北 只...(恕刪)


動手
人有受傷或不舒服,可以去開驗傷單
當下有路口錄影器的話,也去申請當物證XD"

開車撞你可以辯稱"過失傷害"
人動手打你,就是 "傷害罪"

看名稱
後者比較嚴重吧XD"

我是沒遇過這種情況...啦。

只是我覺得人開車,故意要撞你讓你受傷
可以辯稱是"過失傷害"
人打人
就是"傷害罪"
開車撞人罰太輕了...
通常被車擦撞都雷殘擦傷破皮了
被故意逼車撞到還得了

PS:我朋友開貨車送貨,在小路跟騎機車的擦撞
對方大腿骨折
肇事我朋友6、對方4

我朋友刑事部分,因對方執意上訴(想A合解金100萬),被依"業務過失傷害"
判2個月,可易科罰緩(還是罰金)忘了
給國庫6萬元
不用關

民事還在談
對方獅子大開口要100萬起跳
對方休養半年康復了
可以正常走路
duo80526 wrote:
動手
人有受傷或不舒...(恕刪)


想想還是算了~ 懶得跟這類人追究~(但還是要了解處理方式 以方便將來遇到類似事情的後續處理!!)

畢竟他只是很囂張的"拍我臉"而已~(我當時還戴著安全帽~)



只是我想說 下次再讓我遇到

可能就沒這麼容易"放過"了!!~
是我~~我就一腳往門邊踹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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