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以今日討論最熱第一名為例,4000-D5違規絕無疑問,被檢舉罰款也是應該,對大多數人而言,我們並不清楚他的真實身分,可是他周遭的朋友可能很容易就認出是他(這算不算一種個資連結?),這時他除了罰單還要受到朋友輿論(網友爽:活該),甚至因此再連結擴大出去讓更多人知道他的真實身分,如果該駕駛反控po網者不知是否成立(微罪被po網者放大而名譽受損?這是舉例,或是反控侵害車號個資之類的,我也不懂)?以比例原則來講,po網公布車號給眾人批判是否合理(在已經違規受罰之後)?就好像受害者追小偷結果把小偷打死,這也是有罪的,不是嗎?(偷東西 VS. 把人打死-->不符比例原則) 可以感覺po網者的怒氣,但因為對方違規就可以大辣辣把車號掛上標題?我舉這個例子純粹是要討論,並不是要偏袒違規者(可以想見會有一大堆誰叫他要違規活該的正義言論),而是在這種氛圍下,人人都有可能因為小疏忽(如駕駛死角不小心剪線)引起不滿結果莫名其妙不管前因後果被po上網的可能,不知大大從法律面上有何見解?先感謝您的解答! PS.此部分純討論違規VS被po網比例原則與車號個資公開的問題,非針對上述例子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