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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白目還是白目

這計程車司機太誇張了
害人不淺
應該被打一打
好多人都脫離了現實 還是被業代影響了思想?
我反而認為是機車騎士自找死路
計程車已經減速並打左轉方向燈至少1-2秒
左邊空出半個車道有可能是迴轉半徑不足要預留迴轉空間
第一台機車出現在畫面左方瞬間
見到小黃欲左轉反而出現明顯"加速"動作
也就是第一台機車本來想從左邊超車
沒料到小黃還是轉過去因此撞上
如果第一時間機車騎士減速我想是不會撞上
至於第二台機車在摔什麽實在看不懂
技術不佳吧?

李安毅 wrote:
我反而認為是機車騎士...(恕刪)


看看那種距離
1-2秒你從反應到煞車能瞬間停止那也很神了
特別是第一個反應是龍頭打偏+前後輪鎖死=輪胎打滑
不摔也難

看來你是煞車點放能比ABS動作還要快的高手中的高高手 - -"""

李安毅 wrote:
我反而認為是機車騎士...(恕刪)

建議你去翻翻道安規則,
關於轉彎&迴轉的相關規定,

這些考照時都有喔!!.....
你是計程車司機吧?!

還是你跟大家看到的不是同一個影片?

這種謬論也講的出來

佩服至極!
李安毅 wrote:
我反而認為是機車騎士...(恕刪)
政府要不要試試看 無計程車日 我覺得當天交通一定超順暢!!!!!!!!!!!!!!!!!!!!!!!!!
在這看了大家回文之後,其實正確來說該路段確實內側也可行駛機車

第一,地板上並無標示禁行機車,若有標示,也應該會在紅綠燈白色停止線後方標示

第二,內側車道若為禁行機車,那麼機車紅燈等待區並不會延伸到內側車道,而是只有外側車道才對。

以上兩點結論~該路段內側可行駛機車

另外,兩台機車時速其實有過快嫌疑!但肇事主因是計程車並無按規定迴轉,而是行駛途中突然變換駕駛路線,所以計程車需負較大責任。
這種況狀我有撞過,也是計程車馬上回轉吃線,煞不住撞上去,結果判計程車要全賠我的修車費。
正義魔人真的很多

仔細去看看秒數


計程車43秒才打燈加左轉

兩台機車44-45秒就撞上去了(第一台跟第二台時間也差不到1秒)


第一台車立刻往左想閃


第一台車根本來不及剎車,計程車打燈同時他就準備要靠邊閃了,
但是計程車根本沒發現繼續開所以閃不掉撞上


撞上

第二台明顯是急煞後輪鎖死打滑撞上去(如果同樣力道他按前輪大概已經飛出去了)

急煞

打滑了


魔人們要不要去測一下時速5-60公里到0公里煞停需要幾秒和幾公尺?



機車騎士又不是NewType

看來機車駕駛還好沒有重傷,這種小黃一定要讓他賠到脫褲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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